此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贵阳市各中小学校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二,贵阳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行动还包括要在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检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通过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举报电话、邮箱(详见报纸),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200元至500元的奖励。
链接:“三不准”
第一、不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二、不准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第三、不准违规兼职兼课或兼职兼课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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