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在高速公路车流里高速穿梭,相互别挤,驾驶员还将水杯、水瓶砸向对方,如此惊险的场景似乎应是电影里的飙车大戏,但却是发生在苏通大桥段的真实一幕。11月17日,这起飙车案在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宣判,两车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货车与客车高速上“互别”
今年7月3日上午,驾驶大客车的王某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李某相继驶上苏通大桥。在第三道行驶的王某准备变道至李某所在的第二车道,但因大货车正在上桥爬坡,且与前车间距较小,李某就未予避让。王某被激怒,随即驾驶客车从第一车道追上货车,狠狠别了一把后“扬长而去”。李某则猛踩油门连续变道,高速行驶约5公里后追上客车,猛地别向大客车。王某急踩刹车,车内乘客一下子被惊醒。而坐在货车副驾上的陈某抄起矿泉水瓶砸向客车。王某也拿起玻璃杯砸向货车,陈某又扔出水杯……
此时,王某再次向左猛打方向,客车左后部与货车的右前部发生碰撞,将货车逼停。车被撞坏的李某就近驶离高速,并报警求助。经警方调查,这起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两司机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庭审中,公诉机关播放的监控视频显示,货车上除了李某和陈某,还有两名十岁左右的小孩,吓得缩成一团,客车上乘客也都被吓得不轻。两辆大车在苏通大桥上的时速一度逼近100公里(苏通大桥当天限速80公里),多次险些和其他车辆相撞。王某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了忏悔。
港闸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李某二人因斗气心理,在苏通大桥路段相互追逐、别车,并伴有实线变道、占用第一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死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且最终造成碰擦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王某、李某二人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两人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案件基本事实,属于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港闸法院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而与王某互相投掷水瓶、水杯的陈某也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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