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患肺结核病学生家长座谈会议,听取了患病学生及家长的诉求,研究部署疫情处置和病例救治工作,制定了《桃江县第四中学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疫情处置、患病学生治疗和家长情绪疏导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治疗。先后10多次邀请省卫计委、省疾控中心、省结核病防治所、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领导专家来桃,进行技术指导和病例会诊,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实施工作指南》、《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4〕21号)、《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第四中学肺结核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治疗方案,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确定了患病学生治疗方案。截至11月15日,近90%的患病学生经省结核病防治所专家组会诊确定,已经复学或者可以复学。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制定了密切接触人群筛查及处理方案,先后4次对全校师生进行了筛查,对患病集中的班级师生及前期未发病学生、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相应检查、复查,并邀请省胸科医院专家进行会诊;县卫计局对学校食堂、教室、寝室、卫生间等场所,进行了彻底清扫、消毒。
三是及时疏导关爱。对患病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诉求全力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采取“三包一”的方式(一名教师、一名医生、一名乡镇干部包一名患病学生),全面负责患病学生的治疗、学习、生活等。在治疗期间,安排心理辅导老师,积极开展心理辅导,确保情绪稳定。针对患病学生的不同病情,为居家治疗学生家庭安装网络、配备电脑,通过网络教学让全部居家治疗学生与全班学生同步学习;抽调骨干教师“一对一”上门辅导,确保感染学生治疗、学习两不误。为解决患病学生后顾之忧,所有患病学生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对服药治疗患病学生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患病学生学费、校内住宿费、在校就餐费都作了具体安排。同时,各乡镇及时上门疏导辖区内患病学生及家长情绪,对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四是开展宣传引导。聘请省内专家和组织县内专家,到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结核病可防可治可控宣传教育,发放了结核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2万多份,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不惜一切代价治疗患病学生。二是定期对密切接触人群进行严密监测与筛查,防止疫情扩大。三是全力做好家长情绪疏导和学生心理引导工作,减少对学生成长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控教育,增强全民防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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