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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偷排奖10万!温州平阳26家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承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62120
核心提示:  我代表企业郑重承诺:如因偷排(环保部门认定)被群众发现举报,自愿给予第一举报人(环保部门认定)10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并在环保部门认定后的24小时内完成支付,同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严厉处罚  近日,在温
   “我代表企业郑重承诺:如因偷排(环保部门认定)被群众发现举报,自愿给予第一举报人(环保部门认定)10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并在环保部门认定后的24小时内完成支付,同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严厉处罚……”
 
  近日,在温州市平阳县腾较镇召开的工业企业社会公开承诺活动上,26家重点排污企业公开做出了这样的环保承诺。
 
  承诺活动结束后,这些企业的负责人纷纷表示:“公开做出环保承诺,意味着把自己企业的排污和治污情况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我们都感觉到了压力和责任。接下来,我们会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
 
  据了解,重点排污企业集体公开做出环保承诺在温州尚属首次。
 
  “平阳工业企业众多,在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过企业公开做出环保承诺的方式,能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消除群众对企业排污情况的质疑,并进一步推动环保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的建立,营造更浓厚的环保监管氛围。”平阳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月涨表示,实行环保治理社会公开承诺制后,能大大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能让公众充分参与到对排污企业的监督中来,有效地填补了环保监管的盲区,让偷排、偷放和超排污染物的行为再无“藏身之处”。
 
  下一步,平阳县环保局将继续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到公开做出环保承诺的队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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