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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一天加工一千斤狐狸肉冻,加入工业盐和各类添加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8275
核心提示:  工业盐、狐狸肉,这些词如果和我们逢年过节食用的肉冻关联起来,你还敢不敢吃?但就是有些胆大妄为、不顾食品安全的人,把收购来的狐狸胴体和貉子胴体,加入工业盐和各类添加剂,加工制成肉冻销售给他人食用。20
   工业盐、狐狸肉,这些词如果和我们逢年过节食用的肉冻关联起来,你还敢不敢吃?但就是有些胆大妄为、不顾食品安全的人,把收购来的狐狸胴体和貉子胴体,加入工业盐和各类添加剂,加工制成肉冻销售给他人食用。2017年9月12日,山东省莒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尹晓羽、马兰俊提起公诉。


 
  杂乱的加工点
 
  再造窝点
 
  2016年11月,因当地禁止使用狐狸胴体和貉子胴体加工食品出售,为了躲避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临沂市河东区人尹晓羽跑到日照市莒县一个隐蔽的乡村,租用了一处房屋,雇用曾经从事肉冻加工的马兰俊及另外4个妇女,制作狐狸肉冻对外销售。
 
  尹晓羽先是从临沂市河东区某村的皮革厂以每袋18元的价格购买了9袋工业盐,每袋50公斤。晚上,尹晓羽从停放在临沂十路批发市场路边的一辆面包车上,以500元一袋的价格购买10余袋明胶,该袋子上面没有任何标识,价格明显低于批发市场上固体胶的价格;从临沂市临西十一路的食品添加剂市场以每盒30元的价格购买胭脂红,以每盒20元的价格购买透骨香精共计10余盒。夜里两三点钟,分多次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办事处销售动物饲料和皮毛的夜市,以每斤三四毛钱的价格大量收购狐狸胴体和貉子胴体。
 
  原材料购齐后,马兰俊开车运到莒县出租房,由马兰俊等人清洗狐狸、貉子胴体,再加入工业盐、亚硝酸钠、胭脂红色素等添加剂,将狐狸、貉子胴体煮熟。煮熟后的狐狸、貉子肉被放到塑料盒里,与之前用热水、明胶、工业盐、透骨增香剂和骨髓香精等搅拌出来的汁液混合、冷却成肉冻,装到不同规格的塑料盆中。
 
  据尹晓羽称,“透骨增香剂和骨髓香精都是勾兑汤和煮肉的时候用的;固体胶就是勾兑汤时使用的;亚硝酸钠是煮肉的时候使用的,就是狐狸胴体快熟的时候,加上亚硝酸钠出锅快;胭脂红就是添加到锅里,给肉上色的;精制工业盐是煮肉和勾兑汤的时候使用的;通常五斤装和六斤装的塑料盆就是装一斤多肉,十斤装的塑料盆装三斤多肉,二十斤装的塑料盆装七斤多肉,四十斤装的塑料盆就是装十五六斤肉,之后就在塑料盆里面浇上汤。”
 
  分工明确
 
  这几个人,分工非常明确,尹晓羽是老板,负责卖货、购置原材料、拉狐狸胴体等;马兰俊具体负责肉冻加工,包括泡肉煮肉,调汤浇汤、装肉取肉、记账等;另一名姓马的女性负责做饭、记账、买菜、发工资、浇汤等;其他几个干活的妇女则是负责剔肉、装盆、包装。
 
  “这些人每天三四点钟就开始煮肉了,晚上的话,不一定什么时候休息,有时十一二点,也有时八九点就休息了。”房东说。
 
  从现场查获的写着送货单的4个笔记本记载内容看,“26号加工了10斤装的肉冻55箱,5斤装的肉冻5箱;27号加工了6斤装的肉冻15箱,40斤装的肉冻10箱;28号加工了6斤装的肉冻20箱,10斤装蓝胶带的肉冻27箱,20斤装的肉冻16箱……”按一般每箱两盆计算,5人每天加工肉冻一千斤左右。
 
  加工好后,由尹晓羽将肉冻运到临沂卖出,据他交代,发到河南、河北、湖北等地销售。房东张某也按照肉冻4块钱一斤和肉丝6块钱一斤的价格,先后从尹晓羽处购买了36箱肉冻。
 
  被捉归案
 
  2017年1月7日,莒县盐务局盐政稽查一队在莒县安庄镇进行巡查时,发现从张某的院内散发出难闻的异味,并有蒸煮加工食物的大量烟雾涌出。稽查人员进入院内查看,在院内的肉食加工处发现一个标注着“精制工业盐(禁止食用)”的字样的白色编织袋。莒县盐务局遂联合莒县公安局和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院子进行全面搜查,在现场的五菱宏光面包车后备厢内发现6袋精制工业盐(50kg/袋),在肉冻仓库内发现1袋精制工业盐和1个精制工业盐的空袋子。同时,在加工现场查获了成品狐狸肉冻281盆,透骨增香剂、骨髓香精、亚硝酸钠、胭脂红等各类添加剂20余袋及狐狸、貉子胴体约3吨,并证实已销售了30多箱成品肉冻。
 
  经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现场查获的精制工业盐进行鉴定,查明该盐产品不符合加碘精制盐标准。
 
  经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现场查获的即食狐狸肉冻进行鉴定,查明该肉冻中铬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经对现场查获的明胶进行检测,该明胶中铬不符合食品添加剂明胶的标准要求。
 
  莒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审查认为,尹晓羽、马兰俊在明知临沂市禁止使用狐狸胴体和貉子胴体加工食品的情况下,在莒县乡镇租用厂房,使用非食品原料大量加工狐狸肉冻,两人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尹晓羽在案发后潜逃到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马兰俊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经两次传讯拒不到案,且本案现有多名同案犯没有归案,不批准逮捕尹晓羽、马兰俊可能存在串供等社会危险性。莒县检察院遂依法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尹晓羽销售狐狸肉冻的渠道及狐狸肉冻的去向。
 
  此案中,尹晓羽、马兰俊等人前前后后不过加工了十几天,就被莒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发现,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及时避免了有害肉冻的进一步扩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对广大群众来说,还应时时警惕舌尖上的安全,千万不能贪图便宜,将非法小作坊生产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送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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