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修国主持维稳工作会议
狠抓三级排查
中共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贯彻落实中共宜宾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督查室、市委维稳办、市委政法委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部署,将各项工作要求印制成《高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清单》,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地各部门。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县维稳办每半月集中排查1次;乡镇,县级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周集中排查1次;村(社区)每天排查。排查后,均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办法,规范建立矛盾纠纷暨不稳定因素台账,并及时开展化解工作。记者查阅台账统计,全县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257件,对其中34件进行了红色预警、对25件进行了黄色预警,对139件进行了蓝色预警。
强化三级预警
针对各地各部门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暨不稳定因素,高县实行了红、黄、蓝三级预警。对属于有可能到市上访的涉稳问题,确定风险级别为蓝色预警,党政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化解方案,确定责任人,确定化解措施,确定化解时限、确定化解要求,及时开展化解工作,确保化解工作有效落实落地;对有可能到省上访的重点涉稳问题,确定风险级别为黄色预警,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调动辖区内各类资源,精心研定化解和稳控方案,确定责任人、化解措施、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化解稳控落实落地;对属于有可能进京上访的重点涉稳问题,确定风险级别为红色预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制定该重大涉稳问题化解方案,并在及时化解的同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县领导报告,报请其综合调动县内资源,开展化解工作,确保化解和稳控工作落实落地。
高县县委、县政府着力促进和谐稳定工作
落实三大责任
四川高县要求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务必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分管领导务必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直接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一岗双责”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务必落实以下责任:1、将维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纳入本地本部门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2、至少每半月一次召开党委(党组)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突出的重大涉稳问题。3、加强维稳工作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人、财、物支撑;4、带头包案化解重大涉稳问题,包案稳控重点人头。明确直接责任人务必落实以下责任:1、至少每半月一次组织辖区内村(社区)、驻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所属部门、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排查辖区内所有矛盾纠纷暨不稳定因素,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并分析研究其态势、特点,确定风险等级,精细化制定化解、疏导、教育、帮扶、稳控方案,确定责任人、时限、措施、要求。3、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本地本部门矛盾纠纷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稳控工作;4、负责对不履职不尽责的相关人员提出追责问责意见或建议。5、带头包案化解重大涉稳问题,包案稳控重点人头。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务必落实以下责任:1、负责分管范围内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范围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工作;2、包案化解其他涉稳问题、包案稳控重点人头。按照痕迹化管理要求,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务必形成记录、纪要或必有其他佐证材料。
齐抓共管 责任落实
逗硬三大督查
四川高县在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碰硬了三大督查:一是按照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全县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部署,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等29名县级领导同志率专项督查牵头单位负责同志,赴联系指导乡(镇)开展包括信访维稳专项在内七项督导;二是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印发《信访维稳专项督导方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维稳专项督导小组组长,下设5个督导小组,分别由县委维稳办、县委群工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赴19个乡镇、11个县级重点涉稳部门开展信访维稳专项督查;三是按照县委分管领导安排,设立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专项督查四个小组,对全县所有乡镇、所有重点涉稳部门开展新一轮严督实查,对每次督查进行专题通报。(何晓彬、吴季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