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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轻信中介代办信用卡 卡并没到手已经欠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8  浏览次数:800638
核心提示:  近日,多位市民被信用卡中介忽悠办理信用卡,但最终卡片没有如期收到,反而却等到了催款短信。原来是有人利用假工作证、假收入证明给他人代办信用卡,并冒领并激活客户的信用卡还多次盗刷。据统计,从去年9月至今
   近日,多位市民被信用卡中介“忽悠”办理信用卡,但最终卡片没有如期收到,反而却等到了催款短信。原来是有人利用假工作证、假收入证明给他人代办信用卡,并冒领并激活客户的信用卡还多次盗刷。据统计,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间,类似的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信用卡被骗的市民多达30余人,总计被盗刷金额高达70余万元。
 
  案情回顾
 
  市民冯某打算办理一张透支额度较高的信用卡,可自己又不符合条件,有朋友“指引”他,有些信用卡中介机构可提供假工作证、假收入证明,还能免费办卡,于是他来到北京市某信用卡中介。工作人员崔某看上去很专业,据她介绍,只需客户提供个人信息便可办理透支额度高达2万元的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该中介机构只收取透支额度的10%作为佣金,卡办好后就会寄到客户家庭地址。冯某听后没有多想,就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了个人信息,要求代办信用卡。一个月之后,焦急的冯某并没有拿到自己的信用卡,他打电话到该中介机构时,工作人员说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又过了一阵,冯某仍然没拿到卡,却收到了银行的催款短信,短信显示其信用卡早已办好并已经刷卡消费1.5万余元。经查,是崔某冒领了该卡并多次盗刷。现崔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崔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罪情形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崔某此案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她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小心街头中介人员的“忽悠”式承诺,更不能把与信用卡绑定的手机或者手机信息交与他人。在办理正规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向金融机构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万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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