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卫智健),16日上午,本网接到报料,高县胜天镇一民房内私自存放几百件烟花爆竹,对周边住户形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媒体能够给予曝光,消除安全隐患!
离烟花爆竹一米的床铺 本网记者摄
十时许,记者赶到报料人所说的高县胜天镇往流米寺入口百米处一民房处,见到报料人潘某敏,据潘某敏介绍:他一次去流米寺游玩,在回来的时候发现这所房子里有人在搬运礼花,又发现门口装有监控设备,就怀疑这里是一个烟花爆竹仓库,另外还发现几处烟花爆竹储放点在居民居住点,为了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今天拨打110进行实名举报,同时还向高县安监局和媒体进行了举报。胜天镇派出所民警在五分钟内就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高县安监局局长何庆生现场指示 本网记者摄
据举报人潘某敏介绍:今年9月11日,由宜宾市副市长廖文彬任领导小组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正式开展,按照宜宾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落实(宜市安委发【2017】13号)。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经营(零售)点,以及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各类企业。按照“宜宾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经营(批发)企业,第一条是否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他这点首先就不符合,只有县级以上才能批发,乡镇只能零售;这个是民房,灭火器都没有一个,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更不要谈了!与方案中第三条规定明显不符合,“第三条:是否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在这个房子里,不要说规章制度了,连个本子都没有,产品流向登记就更不用说了,这个门也是锁到的,方案第五条、第七条中明确要求,要有经过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仓管员和守护员在此作产品流向登记和守护。
清点现场 本网记者摄
在现场,记者看到室内堆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一张床,一台监控设备,未见防火防爆设施、器材,胜天镇派出所和胜天镇安办已经在分类清点烟花爆竹,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胜天镇派出所高度重视,由派出所所长带队立即出警,胜天镇副镇长陈松在和安办主任现场指挥。现在先清点,等安监局执法大队到来进行核算,该查处就查处,绝不手软!胜天镇副镇长陈松说。
研究部署整治方案 本网记者摄
记者现场采访烟花爆竹店老板李某全
本网记者问:这里烟花爆竹是谁存放的
烟花爆竹店老板李某全答:是这家房主刚刚修了房子,从我店里买的,堆放在家里,准备请客时候燃放的
记者问:你是批发商还是零售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那里的
李某全答:我是批发商,在店里的
记者问:这家购买了多少件烟花爆竹,你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没有
李某全答:什么是流向登记
记者问:连流向登记都不知道,你是否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李某全答:什么是企业法人
记者问:这张床是谁睡的
李某全答:我睡的,晚上给他看房子
记者问:你卖烟花给他还要给他守护吗?
李某全答:他没有人看的
最后,此处共计清查处烟花爆竹430余件,由于品种较多,烟花爆竹的含药量民警和安监部门将作进一步清算。
村民居住点的堆放点 本网记者摄
随后,报料人带领记者、民警和政府人员来到下一个存放点,共和村十组30号,在这个存放点,记者看到存放点的两边都有居民居住,里面存放烟花爆竹经清点为268件,高县安监局执法大队现场清算,含药量超过250kg,远远超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限制存放量:“含药量1-60kg”。经营场所是胜天镇庆南村6组,明显是异地储存。
证上的经营场所和门牌明显不符 本网记者摄
高县安监局局长何庆生在开完“高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后也赶到现场,何局长在现场指出:9月5号,我们就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动员行动,明确了具体措施,我们在文件中已经明确,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进行整治,今天我们也在对前期的工作开展烟花爆竹的打击和整治专项的情况进行了阶段性的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再进行安排布置!
烟花爆竹堆放点 本网记者摄
此次针对烟花爆竹私自非法储存,超药量储存、异地储存,高县多部门参与此次查处行动,为十九大的顺利召开交上喜人的答卷!参与本次行动的有:高县安监局局长、高县政法委副书记、高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高县安监局执法大队、高县综治办、高县胜天镇人民政府、高县胜天镇派出所等。本网将继续关注。
本网记者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