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徐云
一案未了,一案又起。
特型演员古月三个儿女因遗产分配,把继母、古月的遗孀告上法院。
古月是扮演神州大帝的特型电影演员,他饰演的大帝身材、外貌、举止、语音和真人没有二致,气质神韵像极了,简直可以乱真。有关大帝的那几个大片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伟人的形象、业绩由古月保留下来,保留在人们心中,保留在历史中。古月是功勋演员。
古月突然病逝。
生前的古月曾先后组建过三次家庭。与第一任妻子生有两个女儿胡雁、胡冰;与第二任妻子名桂萍的生有儿子古宇。前两位妻子都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第三位现任妻子是张燕。古月留下的三个儿女与继母生活在一起。古月突然因病逝去,且过世半年多了,三个儿女把他们的继母告上法院,要对古月的遗产进行分割。
古月儿子古宇说:父亲过世已半年多,我们一直与继母交涉,希望能依照《继承法》进行遗产分割,但继母反复强调只有十几万元钱,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对我来说,钱不是主要的。我不会办事我打官司,只要争这口气”。继母她要争口气,争什么气?她没细说。推想起来还不是现任配偶,你们是前任妻子生的子女,你们是跟着我过的……
古宇的生母桂萍认为古月的遗产肯定不止十几万元:“张燕在遗产分割上已经拿了大头,现在却只拿出这一点钱来给孩子们分,太不应该了!”
古月第一任妻子生的两个女儿不愿接收采访,有她们自已的苦衷。再三询问才说:“我们做子女的都很尊重爸爸,不希望他去世不久就因为家庭纠纷而损害他的形象。我们不想打口水仗。我们之间也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僵。我们毕竟是一家人,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大女儿胡雁表示:在打官司之前我们考虑了很长时间,也给继母留了很多时间,一直希望通过家庭内部解决。但最后实在是解决不了,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我们姐弟在诉状中只是请求法院调查清楚父亲的遗产状况,并依照《继承法》来合法分割遗产。
被告张燕:古月的遗孀,原告人的继母有个儿子。此儿不是她与古月生的,但随母亲与古月在一起生活了8年以上。按《继承法》这儿子也有权继承古月的一部分财产。这一点,张燕没提。记者采访,她有意回避。记者一再追问。“此事我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干脆拒绝回答。
古月的子女说过:古月工作的八一电影制片厂曾说此事找张燕商谈过。记者联系制片厂,回答说:部门近日专门开会交待过:这是古月的家事,不要就此事接受采访。八一厂不回答,不表态。有人透露,古月参加演出活动的出场费一般是二到三万,他拍过那么多戏,遗产多多了,应该不止十几万。
古月遗产多少是个迷。说不清,也难弄清。遗产分割配偶拿大头,拿多少?子女分多少?怎么分?前妻生的子女分多少?配偶带来的子女分多少?《继承法》上应该写的明确,执行起来合理合法合情,使其获得各自的权益。毕竟是一家人,都与古月有着血缘关系,由“亲情”二字维系着。为什么要去争?要去分?要去割?遗产好比古月身上的肉,撕着争,分着割,他不疼痛?难受?身子被碎八块,心中不流血吗?人死了,埋在地下臭了,谁还看到、想到当年那世人敬、你们爱的古月呢?他早被唾弃了!唾弃古月的不是你们这些亲人?这是古月的悲哀!人们实在不忍看古月在受羞辱。
星君大为感慨,发着奇想。
经照看父亲,比我小近40岁。我与妻子不和离婚,和她结了婚,我们两个人的结合非常正常。父亲已经97岁了,我自已也已过七旬,又老来得子,将届百岁的父亲再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一家人和和睦睦何乐不为?季承携妻抱子走进医院病榻前跪了下来,泪水湿襟。父子间隔13年,到了耄耋之年终于相见相认,冰释前嫌。
季羡林字画被盗,或叫藏品外流是真的。在书画专场拍卖会上发现有季羡林收藏的16幅书画作品,包括费孝通、吴祖光、臧克家等名人的书画作品,拍下14件,成交价共6万元。这些作品都是题有“季羡林上款”(受赠人是季羡林)的东西。季羡林得知曾说:“我并不需要钱,也从没要托任何人拍卖我收藏的字画和其他物品”。“我是周扒皮,最后只剩一张皮了。XXX发财了,XX也发财了,我成了穷光蛋,我拿100块钱都困难!”这位看淡身外之物的老人表示:字画和稿费我都不要了。动笔给丞相写了封信,丞相尊敬国师,批转国师信件给“北大”,但“北大”并未做出回应,相反宣布没有发现季羡林藏品的流失。大师“呵、呵”两声,来了句轻描淡写的“胡说八道”,一笑了止。看来这藏品外流,遗产被盗,北京大学脱不了责任,就是“北大”里的“某些人”。
盗贼,骗子,蛀虫在最高学府,在名人的身边、四周。名人你自已慷慨,你的儿子、亲人,围绕着你身边的一切一切人是何心肠,他们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你一概不知。
季羡林的遗产案,久久难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