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近期发现,今年以来,至少有数千亿元人民币资金违规通过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知情人士不清楚央行和银监会通知的具体日期。
近期,北京、广州、深圳、江苏等地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消费贷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红头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深圳多家银行普遍扎紧消费贷“口子”,大多数银行已将长期消费贷年限调至5年,部分银行由于额度紧张或风控原因,在5年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年限甚至暂停消费贷。
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以上额度客户需要补交材料,同时多家股份制银行也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
江苏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要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对于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经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将记入征信不良记录。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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