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靖)街坊总会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主任秦昶称,当局制订管理公司新发牌制度时,考虑引进要求管理公司须协助大厦成立业主会的条款,逐步简化召开业主会手续,推动更多小业主愿意成立业主会,共同维护大厦设施安全。
秦昶表示,因应工务局升降机类设备指引无法律约束力,增加维修公司经营成本,令不少公司提高收费。在无成立业主会的大厦中,部分管理公司或因此额外收费,若有业主不愿花钱维修,也较少管理公司理会,阻碍维修进度。期望当局完善管理公司发牌制度,引进强制要求管理公司须协助小业主成立业主会,或由管理公司负责大厦设施检测,提高居民重视维修大厦设施的重要性。
房屋局设有上限最高三成的维修资助计划,惟不少业主反映计划形同虚设,曾有大厦透过召开业主会,投票选出适合的电梯公司,但竣工后向当局申请资助,却覆称报价较局方的“内部报价表”高出百分之八,不获批任何款项,令小业主无所适从。
他指相关个案早于一五年已把会议内容提交当局,惟涉及审批资助的另一部门,等待多年仍不批资助,直接影响小业主维修意欲。期望当局做好部门工作的统合及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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