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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细促优先民生问题立法 订时间表民生重大草案先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7  浏览次数:161493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祁猛)9月17日电 本澳的法律滞后,已跟不上社会发展步伐,更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一大障碍。街坊总会副理事长梁鸿细建议政府强化立法统筹工作,按轻重缓急之原则,优先对民生等方面重要法律制度

 本报讯(记者祁猛)9月17日电 本澳的法律滞后,已跟不上社会发展步伐,更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一大障碍。街坊总会副理事长梁鸿细建议政府强化立法统筹工作,按轻重缓急之原则,优先对民生等方面重要法律制度进行立法或修法,由法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起草法案工作,并加强政府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

  梁鸿细指出,本澳的社会经济已取得快速发展,但法律滞后,已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有的法律制度已沿用数十年,有的已不合时宜,正等待清理、完善和检讨。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同时亦衍生出不少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矛盾,但由于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配套跟不上,导致问题迟迟无法处理或解决,比如涉及民生领域包括都市更新、公共房屋、消费权益保障、 大厦管理、交通和环保工作等方面,因相应的法律制度滞后或空白,更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一大障碍。

    制订时间表民生重大草案先行,梁鸿细进一步指出,为加快立法进程,政府虽已构建立法统筹组织体制,主要依照《集中统筹立法机制内部操作流程指引》的规定,加强法规立项的统筹和审查,以及以《在制订法律时应遵从的立法技术形式上的规则》为基础,将立法决策、立法咨询、法规草拟的工作流程纳入统一规范中,但坊间从政府的立法工作实践中并没能看到理想的结果,特别是民生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包括有的问题实际上社会已有广泛共识并具备立法或修法的条件,但政府的立法工作不尽如人意,因此亦有人质疑政府的立法统筹成效。

      梁鸿细建议政府要强化立法统筹意识,进一步理顺法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按轻重缓急之原则,优先对一些重要的或与民生有重大关系的法律制度进行立法或修订工作,由法务局牵头组织调配法律人员起草法案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并制订立法工作进程的时间表。另外,由于立法工作,法律人才因素至关重要,建议政府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聘法律人才,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创设条件,加快推进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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