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图
5日从杭州市城管委了解到,没有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就在道路上投放车辆,一家共享单车企业日前被杭州市西湖区城管执法部门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杭州首起针对共享单车企业作出的从重处罚案件。
据介绍,杭州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日前在检查时发现,一家共享单车企业的工作人员正在文二西路615号附近的人行道上投放车辆,经查,该单位无法提供相关的审批许可手续。由于该处“共享单车”投放地为西湖区残联办公所在地,有前来办事的残疾人出入,已经投放的“共享单车”占据了盲道,影响盲人通行。
西湖区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开具相关法律文书立案查处。此后又经多方求证,西湖区城管局机动中队对该单车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从重处罚。
7月10日,杭州市城管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与当地9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行政约谈,明确在杭州市相关管理条例未出台之前,不允许再新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并强调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规停放等问题。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