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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存在以孝的形式而获得开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3  浏览次数:4385
核心提示:孝意味着情感形式的确立,标志着承上启下的知的运动,即继承与发展。知的运动使人超越一切,继承与发扬标志着人在超越自我。知你我而知万物,从而知情感的意义和形式,力量的作用以自然地情感而衬托出人的存在。在知
 孝意味着情感形式的确立,标志着承上启下的知的运动,即继承与发展。

知的运动使人超越一切,继承与发扬标志着人在超越自我。知你我而知万物,从而知情感的意义和形式,力量的作用以自然地情感而衬托出人的存在。在知未知的行为中力图从内心里凸显出一个人的形象,也就是一个知的运动形象,于是行动行为具有了持续性而承上启下。只是这个知是主动的又似乎与力量本能相分离,与力量本能相分离预示着新的存在形式,也就是作为人的不同。

人的存在以孝的形式而获得开始,这是一个明确而真实的意义,亲情的确立标志着人的世界的确立。不能得到父子亲情的真谛就不能为人,不能承接父母的意志不能发杨父母的精神就不能为人子。天下父子伦常的确立确立了力量意志的人的存在形式,仁义以礼的组织结构实现了存在的乐趣,成就了人的意义。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如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孟子》离娄章句上7.28)礼乐之道构成大孝之道,构成继承与发展的人间大道,其实质是力量意志实现了运动之道。以礼的形式获得力量,在力量作用之中实现自我意志而乐,在继承与发展之中实现个体自我的运动序列,就是实现人之存在的自然意义。

继承与发展就是孝,其实质是发挥自我而运动,那么继承者与被继承者处于什么状态呢?继承者不是为了继承而存在,被继承者也不是为了被继承而存在,他们都是一个自我意志的存在。共同的意志是自然赋予的,孝的意义就是自我存在,它使我们不沉没于现在。作为父母作为被继承者处于自然的状态,就如老子所说“衣养万物而不为主”。作为子女作为继承者同样处于自然状态,就如老子所说“为无为”。他们的行为都是无中生有的创造行为,实现的都是突破自我的意志,尽管其方式是情感方式。“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明乎郊社之礼、?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四书》中庸19)这就是情感方式,它只是对力量的持续运用。以孝治理国家就是在运动之中治理国家,上承祖先的精神和意志,下承力量作用的礼的行为,所实现的是自我的运动现象。祭祀行为表现的是传承和一份心意,但实现的是力量意志。

孝的精神代表着情感、意志和力量。它具有自然力量的释放本能和突破自我的强大的意志力,只是以知的情感的形式实现而自我。知使力量获得新的形势和超越性的意义,孝则表现其情其意,它使力量组合获得生命意义。这样的精神是政治的基础,使民众具有它实现它就是政治。“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2.21)孔子把握的是整个社会的动力基础,他以孝的形式确立人的力量作用,实现政治社会的机构。这是一个开放性的力量机构,一个人以此而实现自我,并确立运动而存在。孔子所论述的政是超自然的政,它超越一时一地的形式和知的认识,它从家里开始,从兄弟手开始。其情其意使兄弟团结一致,使国家政治具有情感活力,最终实现的是一个超级的力量存在。孝的社会含义就是以情感的形式建立动力机制,使人们动起来,从而使整体动起来。

孝以自然地情感指明了存在运动的方向和人的形式,并创立了实践运动的品德。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孝确立了人类世界存在的根本,是继承与发展的情感源泉,是自我认识与创新运动的起点。自我的身体由一根头发到一点皮肤屑,都是父母的继续和发展,只有理解了这个意义才不会去毁伤它限制它无视它,明白了这一点也就开始明白了孝的运动意义。孝的真正含义不在于听话不在于不做坏事不在于更好的照顾好父母的表面含义,其自然含义是进步创新而运动存在,表现在个体就是实现自我发挥自我。自我本身就是一个运动的存在,认识自我并超越自我,不能以某一社会个体角色的感受和所欲而自我不前。

行道就是表现自我在一个更高的社会角色中而实现作用,在自我的运动之中彰显父母的意志是孝的最终意义,它表现的是一个持续的运动存在。孝起始于理解亲情的真正含义而敬爱父母,发挥其作用与天下事物之中而推动世界,结束于实现自我的力量意志。父母之爱、子女之爱都是同一个爱,是自然进步发展运动的动力意志。只有在发展中实现爱才是真孝,为某一时某一事而停下来让亲情静止而脱离自然是不孝。

自然情感及其运动意志,以孝的形式赐予各种角色以责任和义务。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孝经》天子章第二)个体的人不是独立的个体存在,它是整体运动中的一个个体存在,它以实现整体的运动而实现个体的运动。天子的责任在于整体的运动意志和力量作用,在于博爱广敬,实现发挥每个人的自然的激情就是天子的孝。

一定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就是肩负着整体运动的责任。“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孝经》诸侯章第三)诸侯的位置富且贵,它是整体运动的栋梁。富和贵标志着强大的意志和持续突破的能力,它奠定了整体的运动状态,并化作基础。做的再好也不满足就不会产生骄傲情绪,行的再高也不停止则不会有危险,这就是富和贵的真实意义。这种不停止的现象就是蒋富贵化作动力,而实质是肩负一定的责任。

以自然情感的形式实现自我忠于自我的力量意志,以敬爱父母的敬心来顺从整体的意志,则是卿大夫的孝。“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孝经》卿大夫章第四)卿大夫起着承上启下的功能,它是整体运作的中间环节。继承与发展在这里衔接,力量在这里获得方向和意志。承上接下的卿大夫充分发挥自己的理解能力,正确理解先王的精神,以具体的行为指导天下人。

以先人突破一切的力量法则身体力行,则为士之孝。“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孝经》士章第五)树立做事的原则和整体意识,是士首先要具备的能力。学习和运用,是一个士的开始。

百姓的创造作用代表整体的脚步,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也创造了存在运动的自我意志。“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孝经》庶人章第六)取法于天,运用于地,继承于父母,运用于自我,是庶人之孝。“养”是发扬,而不是表面的赡养,最终收获的是自我。

天地以自我的法则运行,人生于天地之间当效法天经地义而实践力行。天变化无形而无量,地雄厚博大而无限,人则努力而知天地万物的原理,顺应天地万物的力量本性,而把握天地万物之所有,同样无量无限。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孝经》三才章第七)得到了天自我运转的力量,掌握了地生育万物的成果,人们充分发挥自我,按照自然之理创造自我的意义。这是一个相对于天地而运动的状态,其人的形式就是孝政。

父与子的关系是存在运动的关系,其爱与被爱是运动的情感形式。君与臣的关系是自我实现的关系,其作用与被作用是自我突破的力量意志。父子是自然的存在运动,君臣是自我的存在运动,其性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外的力量意志。“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孝经》圣治章第九)父子是自然的力量意志,是君臣共谋发展的基础,秉承先人的意志实现自我则为顺,以整体的意志发挥自我则为善。

孝道在于运动而无限,其形式是礼,其动力是亲爱。以礼而形成的突破现在的力量意志创造了新的意义,由亲情而实现的存在运动确立了自我意志的形式,个人在其中自由飞翔而乐。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孝经》广要道章第十二)以礼而获得的力量预示着自然情感的形式,同时标志着正义。这是人性的正义,它的本身是创造,即,超越了自然力量而塑造了情感的意义,由个人存在运动的意志而推及所有的人。“敬”就是关于这存在的敬,那就是以礼而为的正义感。

家是一个自然的运动单元,同时是一个人自我运动的开始,亲情构成自我运动的形式和意志。孝是发展而不是听从,是继承发扬父母的意志实现自我而运动,而不是失去自我或受情感限制。孝的方向是自我是未来,而不是父母或者是先人的辉煌。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谏诤章第十五)于是乎!孝确立的是自然大义,是整体的运动意志,是情感的存在形式。

自然的意志和以情感的形式表现的自我的意志是统一的,这个意志就是发展进步。它不受个体限制,不受时间限制,不受一切的形式限制,而永恒。获得力量则获得存在意志,获得天地运行的法则则获得力量。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孝经》感应章第十六)获得天地的运动意义,则获得力量及其意志。“长幼顺”,确立的是力量的次序,实现的是整体运动的形式发挥的是个体的力量作用。那真正实现孝悌的时候,也就是自我实现最大化的时候,此时自我的作为因其全部发挥而突破现在的形式而无形无相,其运动与自然合一而通达于神明,其精神发扬于四海而无所不在。那么,在运动之中获得力量,在力量作用之中确立新的意志,则自然而然。

孝政,就是运用力量,以其生的情感意志而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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