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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存在所力及的范围就形成一个个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3  浏览次数:3647
核心提示:一个个体必然以自己的形式存在,它实现了一个是。就是说不是你也不是我也不是其他,它实现了一个存在。力量存在所力及的范围就形成一个个体,或者说就是一个是。它代表着绝对性,尽管一个变化一瞬即失,一个个体形式
        一个个体必然以自己的形式存在,它实现了一个“是”。就是说不是你也不是我也不是其他,它实现了一个存在。

力量存在所力及的范围就形成一个个体,或者说就是一个“是”。它代表着绝对性,尽管一个变化一瞬即失,一个个体形式的存在必然的要灭亡,但运动是绝对的,它曾经的存在是绝对的。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它所具有的形式和能力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别的个体,当然也不属于我们,它只属于它的“是”。“而所谓科学显然应该是对开始原因的知识的取得,当我们认为认知了最初原因的时候,就是说知道了个别事物。原因有四种意义,其中的一个原因我们说是实体和所以是的是;另一个原因就是质料和载体;第三个是运动由以发生之点;第四个原因则与此相反,它是何所为或善,因为善是生成和全部这类运动的目的。”(《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 苗力田译 第4页)个别事物就是一个个体的观念,就是一个“一”的认识。它排除了一切的物质的形式,排除了一切特殊的感知的认识方式,而构成了一个存在基础,或者说某一个开始的可能。这是存在的真实性质,因而,“一”就是所以是的是、就是质料和载体、就是运动由以发生之点、就是善。因为它是一个存在与运动的整体,或者说是一个力量作用的个体。个体代表一个存在的单元,当它被纯粹出来的时候,则人们获得了关于开始原因的知识,或者说力量作用的知识。

每个人都是一个“一”,城邦同样是一个“一”,或者说是一个“是”,它们是存在与运动的单元。其存在由内在的必然的秩序确立,其运动由力量作用开始。每个人在城邦里必须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业,就是充分发挥他力量作用的职业,这是一切的前提。在成帮里不限制所有人的欲望,他们各展其能,各行其是,最终汇集于整体。最大的恶无法容留,最大的善不存在,只有相应的力量作用才是现实。在这里非正义者不为一张正义的面具而活,力量作用使人真实,或者说力量状态运动状态构成现在。这个个体的真实性就是“一”,就是实体。它既是质料又是载体,质料构成它本身的存在和运动状态,载体则承载力量作用或发挥力量作用,从而实现一个开始,成就一个善。

一个个体就是一个共同体,就是在一个共同的力量之下或者说在一个强力之下的一个相对平衡,或者说运动秩序。这是一个力量的家园,没有这个形式力量无以存在。所谓的自由是力量获得一定方向而获得的自我的意义,这个方向就是存在,它表现了力量意志,或者说表现了“是”。在共同体中自我实现而不会影响到别人,从而融入这个运动的秩序,并从中获得作为一个分子的同样的权力。这个一定的方向由强力的方向确立,表现出自由意志,或者说存在。这个强力就是个体——一个自然的无方向意义的个体自我。物质的个体以其空间的结构形式表现自我,生物的个体以其实现的自由力量表现自我,它们实现了同一个“是”,因而本身就是一种自由。“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唯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的,只有他才仅是为了自身而存在。”(参见:《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 第5页)这是存在的自由,它预示着存在能力,因而具有自然的权利,因为它独立而自主。是或者不是,及是多少,多少不是——纯粹是一个力量行为。一个力量依据自己的能力获得了是的判断,同时也获得了不是的判断,这标志着一个自主的理智的意志存在。从此以人的形式所表象的自然个体的力量存在获得了自主的权利,那些野蛮的、本能的、以破坏形式存在的欲望成了基础。是与不是的是与非所构成的善与恶的观念构成了一个判断的世界。此时一个人的本身被淡化了,它的自然存在的形式比如身体并不能代表他的存在。而是它的力量作用代表它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而荣誉责任首当其冲。一切的自然的存在获得了新的意义——“是”存在的权力人人平等,并且以其能力成正比而彰显自由。

自由的含义是在一个共同的秩序下团结生活,其意义是实现力量意志。缺乏秩序则力量无法存在,这种状态可称之为不“是”。个体本身是自然的,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力量,然而存在限制了它,或者说是“是”限制了它。存在赐予力量以意义,同时赐予力量以形式的限制,这样自由就诞生了。

“是”就是实体,它是存在的真实性,其存在与运动的性质就是第一实体的性质。“第一实体之所以被认为比其他事物更是实体,就在于第一实体是支撑着其他一切事物的载体,其他事物或被用来表达它们,或存在与它们之中。”(《亚里士多德全集》 苗力田译 第7页)个体就是第一实体的概念或者是“一”的概念,它是所有实体概念中的第一感念。其所具有的各种性能如:颜色、大小、软硬、温度等,只是它们的能力所力及的空间范围,它以整体的形象展示自己的存在。如果我们使其移动或损坏乃是因为我们施加了力量给它们,我们用各种感觉器官感觉到的是它们整体的力量反应。通过感觉人们确立了个体不同的形式和力量范畴,从而确立一个个体的“是”。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的意义和形式确立种和属,其在意义和形式上的不可分,在数目上的单一性实现了自然存在的神性,即它整体的实现存在的确实性或者说真。在承受外力作用时它整体的发生变化,就是说,一个实体的存在具有延续性,即存在的未来性。它必须保持自己的存在,这个过程是力量的。当这个力量存在时,它特有的形式和具体的意义也存在,就是说这个个体存在为真。于是通过把握自然的真,从而突破自我本能的感觉的形式而实现“是”的存在运动,则实现一个以一定形式而相对存在的自由。

通过感觉获得的感知就是一个动力点,它标志着一个整体意志。这预示着突破自我的形式而实现能动性,就是说这是一个自由力量的存在或者说开始,同时意味着作用和意义。它的存在必然表现自己的存在,通过感觉则在个体之上表现自己的作用和意义。它在形式中实现了自我的形式,所谓的神圣或者善以这个个体的自我彰显出来。在这里善即是成长或者是创造,以我是——以某一能量所形成的实体及其结构——承载着某一目的性的意义而“是”。如在某一细胞内或某一集团内的成员为这一组织的目的尽职,善代表着这一内在的能力和力量意志。那么,“是”就是存在运动。“如若生成和消灭果然只出于某一种或多种本原,那么事情怎么会这样出现,原因是什么呢?因为绝不是载体自身造成自身的变化。我说的意思是,例如不论木料还是青铜都不能成为自身变化的原因,木料不能自成床榻,青铜不能自成雕像,而某种其他东西才是变化的原因。这样的一种探索就是去探索另一种本原和始点,如像我们所说,运动由之开始之点。”(参见:《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 第9页)这个点就是自由力量关于自我存在的表现,这个自由力量打破自我的平衡而创立新的需要,这个需要创立运动及其意义,并赋予个体以生命。

物质的结构形式预示了一个空间或者是存在,这是一种完满状态,它展现了一种自然的善。它具有的活动就是相对于它的组成而相对静止,这个组成尽管有多种形式但都是单纯的力量存在,它的“是”就是它本身。动物则以其物质的结构形式展现了一个不完满的状态,它所具有的活动是以其中所具有的种的属性来感觉,其运动相对于它的种的本能而相对静止。这个种是力量的一种意义,具有自我的遗传性但却自我自足,它的所有的感觉与运动受口腹之欲所限而竭止,它的“是”就是以其种属所表现出来的活动或存在能力。人则不同,人超越了物质的形式超越了动物的种属限制而展现了一个无限的状态,他以其种属来感觉并突破感觉实现认识而具有理性,它的“是”就是以其种属所表现出来的突破自我的自由意志,也就是我们的生命所实践的“是”。由于具有无限的意义,突破的自由意志和协调统一的内在机制形成了它存在的品德,这个品德就是实践。一定的力量创立一定的存在,获得一定的经验和知,善与恶的观念确立了人的意志,过犹不及确立了实践的真实性。“过度与不及是恶的特点,而适度则是德性的特点:善是一,恶则是多。所以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适度之中。这种适度是由逻各斯规定的,就是说,是像一个明智的人会做的那样确定的。德性是两种恶即过度与不及的中间。在感情与实践中,恶要么达不到正确,要么超过正确。德行则找到并选取哪个正确。所以虽然从其本质或概念来说德性是适度,从最高善来说,它是一个极端。”(《尼各马可伦理学 》 亚里斯多德著 廖申白译 第48页)过度与不及所带来的都只是毁灭,而中间则是存在。“一”象征着这个存在,及整体,它标志着善的意志;恶象征着一个个体的分裂,标志着恶的意志。“一”以内在的机制彰显自我的存在,这个机制就像火一样燃烧创立了个体自我的意志、感情和实践存在,它就是罗格斯。罗格斯内在的使存在趋向于完善,而表现一个整体意志。

“是”就是一个力量的作用以一定形式的实现。如果没有作用,没有行动和动作则就没有方向和意义——就什么也不是。同时“是”的意义还标志着一个超级力量的确立,这个力量对我们习以为常的感知进行定位,其定位是从一个更高的更自主的层次上对我们的能力所能及的范围进行认识。它超越了本能的感知方式而具有客观性,以期获得新的经验、能力和意义。这个能力是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更加真实,因为它确立了自然的真,而自我得以以实现作为一个力量的作用而实现自然意义。有作用就有回应,自我以此回应获得新生。一个力量是以它的能力获得回应的,即它所创造的空间和时间而存在,没有如此的作为则其本身不存在。“我们可以用‘羊——牝鹿’以此来说明这一点,这个词有所指,但若不加上‘是’或‘不是’,则无论它是一般的时态还是某种特殊的时态,都无所谓真实或虚假。”(《亚里士多德全集》 苗力田译 第49页)“是”以其作用确立了一个存在个体的形式或秩序,而使存在为真。

陶罐与黏土相比起来并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没有人的需要的情况下,它的存在只是黏土的结构形式在新的力量的介入下,发生了一些形式变化。这里本不存在真实和虚假,然而存在与运动的必然需要赋予了它们真实与虚假的现实。由黏土到陶罐的过程是一个力量的能动的存在,陶罐构成了新的个体,这就是“是”。它是一个力量以一定形式的存在表现,这个形式构成一定的空间象征一定的意志。随着力量的介入变化产生了,虽然只是在一定形式基础上的变化,但形成一个新的个体或者说形成一个新的感知能力。不管陶罐的制作动力是来自于人还是来自于神,这个动力是具有自由能力的力量。陶罐的制作过程是由这个力量完成的,它成就的是自然的善,完全以物质形式构成。也不管陶罐具有盛物的功能,是否满足人们的需要,但这都与陶罐没有关系,陶罐因需要而产生却并不受这个需要限制。陶罐就是力量以陶罐的形式的存在,自由的力量处于相对的平衡状态,此时它不具备自由能力,但它本身就是自由。既就是一个一模一样的陶罐也是彼此不同的,它们不是同一个事物,而是不同的力量的自我存在,是一个不同的“是”。一个陶罐以个体自我的存在而表现存在运动的“是”,而为真。

一个个体的存在是有限度的,它的能力决定着一切。物质的形式构成了极限,这个极限达到了存在的目地,实现了善。生物在这个基础上实现了善的自我意义,新的力量的获得促使它走向新的极限。这里没有所谓的目地,有的只是力量关于自我存在的实现,所谓的知由这个力量的实现的经验所得,于是力量的能动性和知相结合产生了自我意识,从而实现了“是”的运动。运动的“是”构成生命个体形象,它的活动范围构成新的极限,其存在形式由知的观念而多样化。力量释放的本能构成了生命个体极限发挥的意志,也使它获得新的力量而突破极限,这就意味着获得自由的力量,而其表现是运动的“是”的变动历程,这就是生命力或者说是生命现象。当这个力量枯竭的时候,生命现象消失,运动的“是”的变动停止,一切恢复到“是”的物质状态,或者说是相对静止状态。存在就是一切的目的,它的需求构成了万物的自然动力,而生命个体则掌握了它,获得了自主的冲向极限的意志。“此外,还有个何所为,就是目的,它不为其他任何东西,而其他东西却都为着它。如果事物有了这样一个终点,它就不是无限制的,如果没有这个东西,也就没有何所为了。那些主张无限的人没有认识到他们是把善的本性排除在外。如果不能期求达到某一极限,人就不会有所作为了。在世界上没有理智这个东西,凡是有理智的东西,永远是有所为而为,所为的东西就是界限,所以目的就是界限。”(参见:《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 第35页)突破这个界限则获得生命和意志,而把善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无法突破,则善自然存在,而个体属于善。其何所为并不是目的,存在与运动是目的,即“是”的运动。

个体作为一个“是”是有限的,它的具有秩序的整体形式,受到力量作用可以变化,但已不复是原来的“是”。一个整体可以被无限的划分,但意义已不同。一切的知识都是针对这一整体意义的个体的经验的知,无限的个体是不存在的。人的力量是有限度的,他依据自己的力量而创造一定的活动,他的知也是有限度的,但经验的累积却是没有限度的。随着知的强大人们获得了新的力量,而新的力量带来了新的存在意义和目的。所谓的最初因是不存在的,任何形式的质料都是不存在的,自然万物只是力量的存在形式,而不是任何形式的东西。力量就是所以是的“是”,它必然的以一定运动秩序的个体形式存在,这个个体自我就是“是”。人掌握了力量也就掌握了运动由以发生之点,而实现“是”,它是运动状态,随时都是一个起点,因而是最初因。力量确立个体的整体性,同时还确立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这一切的原因的原因就是力量自我释放而存在,它以具体的形式和属性使万物存在。个体是一个集秩序、爱和争吵于一身的共同体,犹如一个力量变成矢量而具有意义。在此整体的意义上实体可看着一,并以此作为一个运动的单元而存在。它在意义上是不可分的,这使新的秩序得以形成。一与一之间产生了整体的冲撞,我们或可称之为感觉或可称之为其他,但是它属于整体意志,正是他奠定了一个新的世界。

一的观念的认识和确立划分了内在和外在、主观和客观两个世界。它一方面是潜在的质料,一方面是现实的形状和形式。从何所是到所以是,一个从内到外的时间的观念产生了,突破由内到外的界限则就创立了一个“是”,实现了“是”的运动。这个运动由本原、原因、元素构成一种自然的必然的存在,这个存在就是个体、实体、一,这一切都是就自身而言,并形成一个内在的世界。同时这个运动以其必然的存在,创立新的秩序和意义。对立、在先在后、量、质、相关或关系构成了一个力量意志的必然存在,形成了一个外在的世界。界限、完满、品质、部分、整体、种,构成存在的无限意义,实现了“是”的个体性和自然整体性的结合。由内到外的突破是个体的意志,回归自然是“是”的意志,时间由突破产生,随着“是”的回归自然而消失。

不同的力量形式具有不同的作用意志,释放的感觉不同获得的感觉也不同,同一类的力量形式具有类似的力量意志,释放的感觉类似获得的感觉也类似。区别与区别的存在确立了经验的自然基础,不同的力量形式的个体存在获得了详细的认识。水、土、火、气,距离、方位、大小一系列的区别,展现了不同形式的个体属性和力量意志。针对于感觉的经验实现了关于存在之中的事物的认识,那么存在之中的事物是什么?是力量的运动形式及其属性,否则将不存在。存在就是一定意义上的力量性质,即具有整体特定性质的力量属性。感觉就是这个属性的感觉,及关于这个属性的感觉,它完成了整体的经验。一切的知都是关于实体的知,是一个“是”关于另一个“是”的力量作用。人的每一次感觉伴随着一次运动,或者说就是一次力量作用,是一个“是”的存在。即时的变化即时的状态而“是”不同,知识、意志、思想展现了这个不同,而正义、自由、民主展现了关于力量的不同的经验,理智则确立了我们的存在。

不论人如何具有神性,它们都是自然的力量存在,尽管它们能够产生自由的力量和意志,但没有新的力量的介入则只能陷入平衡状态,或者说受物质形式所限。人的需要只是力量,以及新的存在的意志,或者说自由意志。人活动在形式之上,存在于形式之间,它具有的自由性就是能使事物成为如此如此样子的原因。所谓的质料只是失去自由性的人,它使事物成为某一特定事物。质料受形式限制因而成为个体化的原则,而人则是突破质料形式的存在。似乎是人构成了陶罐诞生的最初因,实质上是力量的释放本能创造了存在,包括陶罐,或者说是存在运动。力量的存在构成目的因,力量的自由能力和释放本能构成动力因,具体的存在形式构成质料因,个体的自我构成善或者自然。

理智所确立的存在不是感觉,而是感觉本身,我们姑且称只为自由。这个自由有两种意义,一种是以一定的运动形式而存在的存在本身,一种是可掌握的有一定意义和方向的能动性。没有意义的自由只是毁灭,它是力量本能的释放性,是不存在。以一定的运动形式而存在的存在本身,在获得了能动性的时候则获得了生命,因此理智所确立的是生命存在。感觉是相互的,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共同创造的平衡,或者说存在。如果说一个作用力作用了,而没有反作用力产生,则感觉不存在,并且这一切都不存在。“感觉并不是对它自身的感觉,而在感觉之外存在着某种另外的东西,它必然在感觉之先,因为运动者在本性上是在先的,即使它们彼此相关也没多大差别。”(参见:《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 第78页)这个运动者就是力量的存在本能,它导致了存在,导致了一切。

知与生命构成“是”的新的状态,它的意义超越“是”本身。“是”的运动成了一个自主的力量意志关于自我的运动,就是说关于存在运动而不是关于存在本身。“一切知识都是关于某种存在或种的,并对之进行考察,而不是关于单纯的或作为存在的存在,也不对它是什么作出说明,而是由此出发,或者使它在感觉上更加明显,或者把是什么当作一个假设,这样或者较为必然的或者较为概略的证明他们所研究的种中固有的属性。”(参见:《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著 苗力田译 第119页)至此,一个“是”获得完满,它站在了原始的最初因上,他自己就是一个开始,一个运动点。人的形象统括了“是”的内在外在而混元一体,超越了力量本能在实现知的运动之时,实现了自然的创造运动。

“是”就是运动存在,它以个体的独特的秩序确立了自我的存在形式。其?含的力量的释放本能确立了自我的意志,突破自我的自由能力赋予它生命,关于经验的知赐予它灵魂,即一个力量作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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