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就是力量形式,它是实现个体意志的基础。和平就意味着战争,即,战胜你的对手,开创一片天地。智慧使战斗的形式复杂化,但战斗的意志不变,力量的终极形式不变。
生是存在,死是不存在,或者说善与恶,这是人的情感形式的运用,人以其情感而生活。然而善创造了一个存在,同时也创造了一个不存在,或者说恶。善恶是相对存在的,它们以人的情感形式表现了自然的存在与运动。那么,人以善而生活以恶而生活都不是人的生活,人只有同时战胜善与恶回归自然大势才是人的生活。同时战胜生与死,人则突破情感的形式获得力量的表现的意义,其意义为自然。“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抓,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道德经》第五十章)生是有限的,但它是用来发挥的,只有把握住生命力量的人才能获得生及其知。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威胁,同时创造知的形式,它以知的形式构成生命的自然意义。那么,善于把握自己生命力量的人永远使自己处于强大的地位,在地上行走不避犀牛和猛虎,在战争中不带铠甲与兵器。犀牛的角伤害不到他,猛虎的爪子伤害不到他,士兵的刀枪伤害不到他。这是因为什么?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给别人留下伤害自己的机会。
做大做强战胜生与死,必须对事物有一个整体的认识才能做到,认识运动的规律从而把握自然大势。这个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天下万物自我实现其存在运动与自然运动的整体认识,二是情感形式与力量形式及其存在运动的整体认识。知道了万物的根本也就知道了自我的根本。此时个体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它看清了自身的局限而走入自然。个体所见所知是一时的是一定的,不能用一时所见固定的知识去指导一切,不能用情感代替自我。只有将个体所得放入自然运动之中才能获得生命意义,那就是实现力量形式。透过个体关于现象的一切的知,只有个体的力量和自然之道。力量遵循道的原则以物质的形式实现就是存在。其中知的作用有二:一认识自然规律实现个体的力量作用,二认识自我及自我知的情感与道德意义。知的过程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犹如生的无知一样被动的获得生及其需要,再从这些无知的东西获得知并将之发挥出去。这个过程创造了自我意识,也创造了真正的生的意义。生确立的同时死已确立了,它创造了生的真实性,一切都因为死的存在而获得行动的意志。个体的知的情感更多的是关于死的感知,由对死的知使个体的力量回归自然,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力量的形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
力量以实现自我的作用为意志,正义是人类特有的力量形式,它以实现整体的作用为意志。人以知的方式实现了兵的作用,以情感的意义实现了自然意义,知的智慧造就了整体意志。“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道德经》第五十七章)整体意志就是运动存在,其“正”就是力量形式。国家必须有力量才能表现,它的具体形式就是表现自我的力量形式,其实现的是自然的意志。“奇”就是未知的形式,突破的形式。“兵”就是力量。有此三者则实现一个运动存在的国家,它表现自我。这是一个以个人的知的智慧而回归自然的过程,它不是本能的发挥而是主动的发挥,由无的创造运动而回归自然。其中情感形式转变成力量形式,其意义是由人的情感形式而实现自然用兵。
自然用兵在于个体自然,在于自由意志。它没有过多的忌讳,没有特殊的形式,只有力量自然从而法令明确。圣人在一个更大的意义上服务于民,民众则自主的发挥其力量作用,力量自然地完成整体意志。在其中,以自我突破的自然意志治理国家,以打破常规创立于未知的形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作用,以无中生有的创造性获取天下,就是实现整体运动。整体运动在于个体的力量意志,在于对外的力量作用。人人都以发挥其力量作用而存在,个体人表现其战斗性而自然而然。以表现的意志才能统一不同的个体,而国家的意义就在于使这个共同的意志得以实现。个体在其中获得超自然的意志,但是这不是国家所为而是个人所为,是国家允许所为。人人都是战士都是兵,这是自然用兵,各行各业都是战场。
现实就是个体的力量本性,它秉承自然而创造了个体存在,同时创造了生活。生活就是战斗。认识它拥有它很容易,发挥它突破它同样很容易,然而以它融入自然突破自我则很困难。圣人实现的是自强不息的澎湃意志,他使力量本性具有生命意义,使人自我的个体意志回归自然。这个自然就是运动存在,具体的以个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善战。
如果说力量是自然界的真实,那么兵就是人类社会的真实,因为人类社会是超级的运动存在。能力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实现,表现其力量作用就是自然。万物亦然。力量的本能形式,个体的兵的力量现象,创立了这一切存在的基础,它使一切运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