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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纲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3  浏览次数:1141
核心提示:李汉潮知未知就是道的纲要,其实质是把握现在发挥现在,即发挥知而知。看到更远的地方我们已看不见,我们称之为无形无状;听到更微弱的声音我们已听不到,我们称之为无声无息;摸到更细微的东西我们已摸不到,我们称
 李汉潮

知未知就是道的纲要,其实质是把握现在发挥现在,即发挥知而知。

看到更远的地方我们已看不见,我们称之为无形无状;听到更微弱的声音我们已听不到,我们称之为无声无息;摸到更细微的东西我们已摸不到,我们称之为无质无量。当我们的认识不能达到分别清楚的地步的时候,则成为一种未知的东西,它混而合一。这就是关于存在运动的知,其知以个体的意义获得,以自然地意义而获得无限。

获得知则认识了具体的道,发挥知则知未知。万事万物以其个体形式的变化表现出存在的形象,它们通过表现自我而展现存在,通过自我的形式变化而展现道。知在其个体的自我运作中,由其本能的形式获得,在获得自我认识的能力之后,超越本能形式而回归自然。“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道德经》第十四章)“视、听、搏”只是我们所特有的能力方式,它们表示我们以不同的方式去感知自然。然而我们现在所具有的能力是一定的,它的感知是有限的。它在这个能力之内给出了认识的不同形式,而在这个能力之外自然则回到了未知的混一状态。此处表明个体知的行为与自然并行获得实现。且表明知的性质只是一种能量形式。它以个体的行为形式实现,以自然方式存在。混一具有两种形态:一种是进步的未知状态,一种是不受现在限制而虚无现在所得的无的状态。这个两种状态因“视”的行为或“听”的行为或“搏”的行为而同时产生。它标志着一个主动性行为在自然之中的运作。当这个行为达到尽善尽美的时候,即个体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自我的时候,则成其道,或者运动存在。

道的刚要就是现在的纲要,是个体实现其作用的纲要。所谓的前与后以其现在的作用而存在,没有作用则一切都不存在。“其上不?,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道德经》第十四章)个体的存在运动之前并非晦暗不明,其后也不是虚诞不实,只是不能用具体的描述来形容。它努力使自己复归到无的强势状态,这就叫做没有任何形式限制的状态。没有具体事物的形象,就是纯粹的力量状态。从前头看看不到它的开始,从后头看看不到它的结尾。根据现在的大道运行规律来实现当今的事物,就能了解原始的开始,那就是运动存在,这就叫做道的纲要。一切只在于现在的作用,它创造了世界。

当以现有的所得去创新的时候,所得的有就失去了它现有的形式和形状。它超越了自我的局限而以一种无形无状的形式存在。它是纯粹的动力是没有形体的自然力量形式。古今所有的存在都是这个力量的自我强大的存在。“惚恍”表示力量自我存在运动的这个形式。这个力量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并有能力突破自我的物质形式而使个体处于动态。这个动态不是一次性的,它是一次一次的力量作用连续而成。这个作用就是个体自我现在的作用。表现出的现象是动态和静态一次次的互换,它没有一直处于动态而虚幻也没有一直处于静态而虚无。“今”代表的是现在,现在具有融古往通未来的混一性,个体的存在运动就是现在的存在运动。只有抓住现在获得现在才能知道过去从而获得未来,道的刚要就是现在的纲要。其本质是运动存在而不止息,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道存在于具体的现实之处,它的奥妙以我们力所能及的能力表现出来。具体事物只是它此时一时的形式,此时它以个体的形式表现了运动的形象。万千世界个体纷呈,它们都以自我的形式展现了道。其不同的形式展现了一样的道的形象,用人类的语言从现象的角度来表示则是:主动性的谋定而后动、理性的循序渐进、力量性的斗志昂扬、飞跃性的容光焕发、现实性的实事求是、创立性的胸怀万物、自然性的整体把握。这个现象是有的现象。那么相对的无的现象呢?无的现象就是相对的黑暗、混乱、安逸。谁能从无之中创造有的活力?只有理解道与现在的意义的人才能办到。现在的意义只是个体形式的自然意义,它唯一的方式是充分发挥。

将自己完全发挥实现无的创造运动,则就获得自然意义。“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第十六章)人的意义在于善于把握道的纲要,即把握“命”,这是自然的命令。“命”就是“常”,就是运动,就是存在。以个体现实的具体的不足到以事物实现道的玄奥,它的意义不能以具体的形式来认识。道表现在形式之中,而知则战胜形式使道的意志彰显于个体的生活之中。知未知使人们谋定而后作,就像冬天过河一样准备好就去做,把握现在使人们循序渐进,在自然竞争之中斗志昂扬就是“复命”。人们不以所得自居则具有把握整体的能力,试图从整体上把握自然则获得自己,这就是“明”。“虚极”实指全力的力量状态。此时所有形式的存在都发挥了,只有纯粹的能动性。这是爆发的前奏,其身处自然的运动状态,《道德经》称之为“静”。“静”是创造之物,它标志着个体整体的混一,或者说统一于存在运动。此时个体特有的形式化成存在的能力而与自然合一,或称作“归根”,这个根就是力量,即生命的能力。懂得“静”的意义并获得“静”是万物存在运动的开始,那么“命”与“常”获得表现。得到个体自我的有并把它融入自然进步之中则个体就获得了自然,从而实现存在运动。“复”不是往返,更不是重复,而是持续,它是再一步的新的力量的自我意志,其现象是生命现象。

“命”就是运动存在的命令,就是表现,是万事万物的本质。懂得道的纲要的人不止于现在的满足,他以自然的命令行事。

道的纲要就是“复命”,即实现运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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