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获得,然后认识其道,运用其道。这里的获得是获得自我的行动,而不是获得某一个道理。道就是运动之道,而不是运动之理,没有行动则什么也没有。这是一个先后次序的转换,而获得的是行动和认识的自然的次序。
人由自然而获得了自己,并在其表现中而获得了知,从而运用知。《道德经》所描述的是自然运动及其品质,它以人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得,而具体的是知的运用。人通过获得的行为得到了物质及东西,而表现的是自我的行动,运用其所得则表现的是再一次的行动,再一次的行动所表现的是持续性,从而人持续的实现个体自我的表现而实现存在运动。
自然的本源就是存在。然而,一个自然个体有所得才有所存在,这个存在的形式就是得的形式。那么是什么有所得?它存在了什么?是力量有所得,它存在了自己。万物都是力量的一种具体存在,它的外延、形状、内涵都是力量的行为表现,并以此构成个体的体系。得是个体的自然行为,道则是自然存在,或者说存在规律、运动规律。这一切相对于个体来说是被动的,个体的诞生及个体的成长都是自然得的现象。当得与道两个字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时,则个体获得了自主性,其表现出的是知及其行为。这是一个力量作用,表现在人的形式则是我有所得,或者是我得到了某个什么。其由被动到主动的变化实现了表现身份的转换,这就是道德。
道德就是对力量作用的运用,对自然规律的把握,它实现的是自然存在运动的表现,但表现的是自我。得到首先所指的是一个可指的具体的东西,这个东西以一定的自然形式由某一个体所得。它相对于这个个体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其自然意义。就是说这东西因个体对它的作用而具有了新的意义。它在满足个体本能的需要之外,环包含了一个个体主动的认识行为。这个认识行为的自我意志在个体的本能的自然行为之中诞生了,它标志着自然的道以个体的物质形式显现,以自我意志而发挥作用。虽然一切还都是由本能的欲望所驱使,如饥饿、寒冷、疼痛等等,但是一个自主的行为获得了运动而呈现出所得存在。它运用自然满足的是自我的需要,发挥本能欲望实现的是自我意志,但它表现的是自然之道。
这个自主的运动行为包含着一个自然方向向个体方向的转换,又回归的过程。就是以被动的行为意志产生主动的行为意志的知,又以其知而实现大道,这就是《道德经》。饥饿、寒冷、疼痛等等就是这个知,它们的存在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这个个体的自我。它们由本能的自然行动产生,但是它们却创造了这个行动的自我性。这是一个由无知到知的过程,从无意义到有意义的过程,真实性是一个个体的我的产生。从得到一个东西到知道这个东西而知道自我,其中各种角色的转换相互衬托相互展现完全是自然的。知是自然的知,自我是自然的自我。其能动性的存在表现,一样的以自然形式而表现。就是说他的能动性所实现的作用与自然力量实现的作用一样。“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实指主动性的实现自然力量的作用。在这个作用中道完全显现了。自然万物都是道的产物而不是道本身,当一个个体实现了自我运动时,则就显现了道,当他以自然而发挥自己的知的情感意志的时候则得道。具体的现象是不受自己的所得所限制,或者说发挥所得而运动存在。
此时的知只局限在行为能力的范围,它为本能服务。然而知已经确实存在了,它或可称为感知,它由被动性的行为直接产生,其主动性的意义还没有得以彰显。知还没有能力虚无自我自然存在的意义,个体的行为意志还只是停留在所得之上。道在个体的行为之中显现了但并没有被知道。得到一个东西,它的意义是开始也是结束,其意义仅止于此。得到一个东西后它直接满足本能的需要,由刺激所带来的感知所剩无几。本能的需要强大到虚无一切,存在时时面临的威胁构成了存在的绝对性。所得及其所得的过程,被强大的需要意志虚无了,所得的过程及其所显现的自然的道被无视了。这是因为他还不具备这个能力。
只有当所得的意义摆脱了存在控制的时候,它才能以其自然意义而被其所得,其过程所显现的道则可独立表现。这样所得所展现的是新的存在意义而不是一时的存在的需求。新的意义的介入是整体的意义发生了变化,虽然意义式微但意义重大。它标志着突破自我的力量意志。它以其力量的作用而存在,而不是某个个体的需要。此时,个体的活动不再是其生存的活动,而是其能力作用的活动的存在表现。能力作用的活动初步形成了一个个体自主的运动。它表现出了其个体性、自我性、绝对性的力量特征。它完全遵循自然法则,即法的绝对性。其核心是力量,其存在是表现。
自主运动是在生存基础之上的力量行为,它完成两个目的。首先是力量意志,其次是表现。这就是说:生存是以力量的方式实现,力量意志是以生存为代价。强就是强,弱就是弱,弱肉强食,代表的是全力以赴的状态,这是力量本能的形式,仅此而已就是自然状态。自然状态并不只限于丛林这个层次,也不只限于力量意志这个范围,它是指以生存为代价的行为,及这种行为所造成的一切范围。不论其形式发生什么变化,不论其内容具有多么高尚的意义,其性质不变。
生死相搏形成自然状态,实现力量意志,但也构成人类知的基础。所得由得到某个东西到得到关于这个东西的意义,标志着知的诞生,它象征着力量的存在不再是只以其本能的形式存在。强与弱具有了知的形式。虽然它建立在生死存亡之上建立在力量作用之上,但它毕竟是自我形式。当知的能力具有了虚无其他一切形式的时候,则得到了自我。《道德经》称之为德。它包括本能的获得一些东西及获得这些东西的意义,到主动的知的能力而获得自我。表面的形式是因物得我,内在的含义是因力量作用而获得自我意志。此时道以自我的形式显现。因其自我性它被限制在现有的知的范围之内。未知的或者说知的无限性还不被认识。知本身的过程还处于本能的行为意识之中,知的本身处于无知状态。得到自我的状态只是得的状态,它还不具有得到别的的能力。自我性是有了,但自我运动还没有。
自我产生于自然,产生于生死相搏的力量本能形式。自我的本性必然是自然力量的本性。尽管形式与意义不同但存在的意义不变,那就是走入未知获得持续的能力从而通向未来。道就是知未知的能力,它包括一个知的过程及知自身。这个过程是主动的去知自然存在。这个主动隐含两层含义。一层是:自然存在在自我之外,自我在自然存在之中。二层是:只有主动去知才能获得。于此则获得了一个知的转变,由获得的知而去知知,自我由有限而实现了面向无限的转变,由德而得道,由道而去得。知自身指知的个体是一个物质形式的存在,但它的存在绝不是它本身,它是由物质形式实现的知的存在。此时知的形式虚无了个体物质的形式,从而实现一个纯粹的知的能动性。它预示着知将自我融入到自然运动之中。融入到自然运动之中取得自然运动的节奏获得持续性、无限性,但最重要的是重获力量的本能。个体的主动性只有建立在力量的本能之上才能波澜壮阔。
道德就是自然运行之道的品质或者说是存在运动的品质。从道德所得到的是对自我认识对自然认识之后的行为意志,这个意志要求我们主动地去拥有力量自然,这是理性的使自我获得无限的唯一途径。它在本能的所得之后,是自我成为知之后,对自我的知的行为的认识,即知知知。
由此,?和道获得了转变,先有德而后有道,犹如先有人的行动才有道路一样。当人们获得了道的时候,则以其道而去得,即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