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一切都不是自然而然的,而是力量自然。个体表现以力量作用而实现,这就是存在法则,或运动法则。日升月落,春夏秋冬,标志着新生和死亡,法则的力量无所不在。以这个法则实现其存在运动就是道,即优胜劣汰。其道是运动之道,而不是运动之理。
力量以其本能的法则实现其能力发挥其作用,其自然现象是表现为个体形式的存在,从而展现了一个具体的个体运动。这是存在运动,其法则之外则是不存在。形式展现法则,存在标志着能力。金、木、水、火、土物质的形式,以及生命的形式,各以自我的形式标志着力量意志的存在,而运动则是个体的运动,或者说是自我的运动。存在必有形式,即个体的形式,存在必然以个体的意志和形象而存在。帝舜曰:“诗言志,歌永言。”(《尚书》 舜典)自我的意志展示存在的声音,存在就是歌,物质的形式就是自然表现的言语,一切都不是默默无闻。
个体以其具体的形式表现一个单元的力量意志,或者说一个存在的力量意志,这就是自然。力量作用就是战争,是终极的表现方式,其力量自然,它的意义只有一个,那就是表现。以个体形式实现表现就是一个相对地存在,即一个个体获得存在运动,其法则就是力量法则。由物质的形式展现的自然法则为永恒法则,它们的形式就是它们的表现,其自我运动与自然同步而相对静止,它们构成宇宙现在的基础,即自然运动。由生命形式所展现的法则为进步法则,或者说生生不息的运动法则,它们在自然的基础上构成自我相对地的自由意志。存在就是运动,物质个体以其个体的形式而存在于整体的运动之中,生命个体以其个体的形式而存在于整体的运动之上,一切都是战斗的结果,力量的作用。其中的区别是:生命个体以自我的自由行为实现了超越的意义,它同时超越了整体的意义和个体的形式的意义,就是说在形式的真实性之上创立了自由的真实性或者说存在。物质个体之间相对的运动是同步的,生命个体之间相对的运动是自由的。生命个体之间相对的运动,创造了存在的知,并以此而知存在。自然获得了新的力量形式,那就是知的形式,或者说自由的自主的形式。自由存在诞生了,自然获得新的表现形式。
自由存在诞生了,也就意味着变化被超越了,而自由意志及其知的理性成了它的意义。“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一阴一阳内在的表述了一个力量自我实现的过程,象形的展现了一个存在运动。一阴一阳的结果就是创生,这个生代表着力量获得自由意义,即力量以一定的形式获得自我自主地存在。说一个人是自然的就意味着它具有这样的能力,人的每一行每一动都表示着这个能力,每一行每一动都表示着这个能力的实现。真正意义的是这个能力的实现而不是人的一行一动的形式,形式只是一个表现过程。每一个形式的行和动在实现了其形式之后,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它如果再一次实现能力作用的话,则是新的能力的作用,而完成它的行和动也是新的形式。从外界看这是一个持续的生命体,其内质则是一次一次的力量自我实现的创造。每一个创造则隐含了两个步骤,那就是显现与再生。两者有力的结合在一起,诞生了生的现实。显现包括行和动的形式和其所代表的作用,即存在能力。它表面看来是以物质的形式展现的位移,或破坏或建树,象形的称之为阳。再生是指获得突破物质形式的力量,从外部看它是相对静止的,而实质是孕育了新的意义实现对自身存在的现实状况的否定,象形的称之为阴。一阴一阳相表里构成进步运动,完成生生之道。一阴一阳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它以物质形式的自然规律构成生的机制完成存在的自我历程,即道。道,真正成就的是力量本能而不是其他,透过一切自我的情感的形式,那就是能动性本能,同时那自然孕育之德赋予它生命意义,则创造了生命个体。当我们行走在这个物质世界上之时,我们每一行代表的是进步的意义,每一步包含着力量的实现,同时包涵着对现在的否定。
“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下》)生是天地的大德,同时死亦是天地之大德,生与死共同构成自然之德。没有死则没有新的意义的产生,没有生则没有运动变化,一切永恒永固而失去意义。《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易经》 泰卦)付出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作用,必然获得更大的回报,这就是自然的意义。天地交合自然意志,万物承其变化实现自我的作为而意志相同。个体内在的是力量,外在的是自我意义。君子内在的是自然意志,外在实现的是自我欲望。万物以个体欲望实现了自然生生之德,一切都统一于发展进步,生之道获得了长足发展。“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易经》 泰卦)没有只平坦而不倾斜的,没有作用而不产生响应的。只有奋力抗争才能获得自我。不要怜恤而将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拥有力量就能获得自然的恩赐。没有作用而不产生响应的,因为这是力量交锋。以个体的欲望完成自然意志,以自我的变化实现自然意义,个体自我肩负双重使命。这一切都在力量作用中进行,都在生与死的战斗之中实现。
生与死的变化,终极的反映了存在,它以具体的形式以整体性的个体形态展现了存在的能动的意义。这都是力量的结果,生是力量意志,死亦是力量意志,这是自由的现实。自由是力量的自由,并且是以物质形式的个体自我的意义而实现。其个体自我的意义就是生,它构成自由的形式,这个生的意义以力量的作用而真实。死是自由意志的终结,它使生得以完整,是存在获得自我意义。生与死完成了一个存在意义而不可分割,实现了一个自由意志而赐予力量以方向。
个体都有所以知的能力,这是存在的意志。知是能力的结果,同时也是新的能力形成的过程。先天的能力只有在知的作用下才能成长,人所具有的能力只有与认识对象接触才能形成,知的能力从而具有知识,并以此突破自我形式的限制。与认识对象接触是本能的,是任何能力存在必然的行为,但是知识的产生却是后天的,获得它的意义和持续的作用力是人类所特有的才能,这使人类走出动物本能的欲望世界而拥有自由。但是其中的实质是力量,这只是一个自然力量的成长过程,尽管其中有知与识,有情感与意义,这个力量的自然本能并没有改变。其情感与意义只是自由的高级形态,它不能脱离力量而独立存在,犹如人不能脱离物质形式而独立存在一样。
一切都是本能的力量行为,它们不随着我们也就是我们的知而存在,它们随着这个力量而存在。自然力量以它的形式——存在法则——去接触对象,它只有强与弱。随着自然的发展与进步,力量在知的产生中变得强大而形式多样化,但是在这个知获得了自我的意志还没有能力运用其力量之前,这个世界还只是一个本能的世界。面对自然的压力,面对自身本能的欲求,我们的感官由被动发展到主动,这是一个质的变化,我们的一抬手一投足,我们所看到的所听到的,由于知的欲求而产生了新的意义,但是食、色、自我意志始终是这个世界的基础——力量基础。力量随着知的发展而强大,而肆狂。力量的强大创造了新的世界,也创造了新的知,知给力量带来新的结构形式从而使力量获得新生的能力。我们就是这个能力,我们不断的超越自己,而我们所拥有的知构成这个基础。
自然就是力量的表现,其彼此相对的表现所表现的自我存在就是道,即创生之道,自然生生之道。其力量的作用形式就是存在形式,而生命本身就是战斗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