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春】成都8月2日电,近段时间今年参加高考的不少大学新生都收到了高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除《录取通知书》外一同寄给新生的还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三样物件,引起新生家长和社会质疑。记者致电某高校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这样回答:主要为了方便新生入学管理,必须使用指定银行卡来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对于电话卡是为新生着想,使用校园卡一是为新生节约一些费用二来也便于管理。听起来现在的高校非常人性化,让人感到很体贴、很温馨、很到位。然而,在这背后实质对家长和新生具有极强的诱导性和强制性。
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信部在2011年就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高校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卡等硬性规定,六年时间过去时至今日也未能得到执行。高校招生数量大、人群稳定性强,新生管理便捷,自然被银行、移动业务运营商等视为最重要、最稳定、最省事的潜在客户。各类银行、移动通信业务运营商直接从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准确切入,和高校联手捆绑式营销便成其争抢新生市场最具潜在力捷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家长及新生选择在哪家银行开卡或在哪家移动业务运营商办理电话卡,都是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的自由。校方这样的强制推荐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推介,对家长和新生具有极强的诱导性、误导性和强制性。至于高校说必须使用某某银行卡才能缴纳学费,这纯属误导和无稽之谈,现在大小商业银行都加入“中国银联”无论哪家银行都可以异地实行通存通兑。言何必须?显然是校方受利益驱使人为设置的硬性限制罢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高校这样的行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高校推荐或者强制学生使用指定银行卡、移动业务电话卡的行为,触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希望有这类行为的高校遵纪守法,正视本身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