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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酒后入室盗窃顺走婴儿扔到3米多深地下室阳台,获刑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87576
核心提示:被告人赵某在庭审现场。  7月28日消息,去年9月14日晚,在北京房山长阳某小区,商场保安赵某酒后入室盗窃,并偷走4个月大女婴,之后赵某被发现,竟将婴儿扔到3米多深的半地下室阳台,所幸婴儿无大碍。  今天上午
 
被告人赵某在庭审现场。
 
  7月28日消息,去年9月14日晚,在北京房山长阳某小区,商场保安赵某酒后入室盗窃,并偷走4个月大女婴,之后赵某被发现,竟将婴儿扔到3米多深的半地下室阳台,所幸婴儿无大碍。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拐骗儿童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赵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在此前的开庭中,赵某供述,他的职业是商场保安,暂住地就在案发小区。案发当晚,赵某下班后喝了1斤白酒、两瓶啤酒,因手机坏了便想出去偷手机。赵某在小区里溜达了半小时后,发现一栋楼的单元门没关,他就进楼寻找作案对象。
 
  赵某一路爬楼梯,从一层往上试着开各家的防盗门,没想到竟真的打开了一扇门。他进入该户居民杨某家中,发现杨某夫妇、杨某的岳父母以及4个月的女儿都在熟睡。赵某趁机偷走客厅茶几上的苹果iPad,并将杨某4个月的女儿乐乐(化名)抱走。
 
  路上,小孩惊醒哭闹,赵某又听到有人追喊,担心被人发现,就把iPad扔在门口草丛,将孩子放在单元楼门口。不料这时婴儿啼哭不止,赵某担心被人看到便又转到楼背后,将孩子扔进3米多深的一间半地下室的阳台。
 
  凌晨1点,杨某在地下室的阳台上找到了女儿,赵某在逃跑时被杨某一家和邻居抓获。被盗平板电脑经认定价值为2419元,现已起获并发还杨某。后经检查,杨某女儿身体无大碍。
 
  在之前公安机关的供述中,杨某曾称“偷孩子是为了卖钱”,但在庭审中,其否认了这一说法,称“我只有这样说警方才会相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偷盗婴幼儿,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赵某当庭表示要上诉。(本文原题为《入室偷孩子获刑3年事发房山长阳某小区商场保安酒后入室盗窃顺走四个月大婴儿犯拐骗儿童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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