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据悉,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
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北京、山西、内蒙古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险企自主定价权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由于北京车险改革较早,2015年以前曾有部分保险公司的优惠保费措施中,车主8年未出险可获得4折,甚至更低折扣的情况。商业车险费改方案公布时,企业自主定价不允许过低,曾有车主担心保费会没有原来低。保监会商业车险二次改革方案发布后,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安全记录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此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
保监会商业车险二次改革方案发布最低可至3.3折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深化改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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