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将要上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通知,这项措施自9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个人用卡的影响,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据了解,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外汇局表示,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相关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9月1日起银行卡境外单笔消费千元以上需上报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向南都记者表示,今年总体形势是提升国际化与开放程度,一方面是银行卡交易重要性影响日益提升,海外交易规模更是快速增长,需要强化信息检测完整性与准确性、及时性。另一方面,此举也是重点防止利用银行卡交易进行海外套现、洗钱和非法活动。
外汇局也强调,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
杨涛认为,对于相关通知的内容,不用过度解读,此举对居民正常消费没影响,可能对境外使用量大的发卡行,会增加采集的工作量,但整体影响有限。
9月1日起银行卡境外单笔消费千元以上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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