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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次数:155183
核心提示:  两高: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北京5月9日电(汤琪)两高今日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之一的,即可入罪。  9日上午
   两高: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北京5月9日电(汤琪)“两高”今日公布的一则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之一的,即可入罪。
 
  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更加严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
 
  颜茂昆介绍,该《解释》共13条,其中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等。
 
  在定罪量刑标准方面,该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这些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两高: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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