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享有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权,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PPTV)起诉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人民的名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自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以来,收视率高涨,且屡破收视记录。
2017年4月中旬,在涉案影视作品热播且更新到28集时,原告发现,被告北京魔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其所有并运营的“魔力视频MoliTV”应用软件上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用户可观看涉案作品的第1集至28集。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且直接影响了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点播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5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人民的名义》热播引纠纷PPTV起诉索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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