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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大城县污水渗坑问题严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108540
核心提示:  河北廊坊大城县污水渗坑问题严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4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的严重问题,却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近日这一事件被媒
   河北廊坊大城县污水渗坑问题严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4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的严重问题,却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近日这一事件被媒体和网络曝光,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此,河北省廊坊市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针对大城县南赵扶镇存在17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两个工业污水渗坑的严重问题,河北省廊坊市相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廊坊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大城县开展调查。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组织调查组连夜赶赴大城县,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昨天(4月22日)公布。
 
  河北廊坊大城县污水渗坑问题严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经廊坊市纪委调查认定,大城县政府、南赵扶镇、大城县环保局均未正确履职,致使两个被严重污染的渗坑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廊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大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国旺(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大城县政府副县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城县人大副主任刘增怀(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南赵扶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东浩(2015年11月任南赵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大城县环保局原局长李洪永,因犯贪污罪于2016年8月22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处分。此外,大城县政府副县长肖建军、大城县南赵扶镇党委书记高伟、大城县环保局局长樊军良、大城县南赵扶镇武装部长毕文记(分管环保工作)、大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叶巍(负责南赵扶镇片区环保工作)五人任职时间较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大城县纪委对其他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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