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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校米面油等大宗批量物资要公开招投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3  浏览次数:67853
核心提示:2月1日电 针对高校和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部分学校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食堂和公寓的现状,浙江省教育部门近日决定进一步规范高校和中小学后勤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和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
 
      2月1日电 针对高校和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部分学校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食堂和公寓的现状,浙江省教育部门近日决定进一步规范高校和中小学后勤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和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最新发出的《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和中小学校后勤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学校后勤采购活动,主要包括饮食物资、公寓用品、学生校服、维修材料、消耗用品、食堂经营、学生公寓热水公用、空调租赁服务等后勤货物和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应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方式,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其中,学校后勤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米、面、油、猪肉、燃料、家具、床上用品等大宗批量后勤物资,应以公开招投标为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严禁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出现人情标、关系标。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按规定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个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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