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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查院:将重点监督用刑事手段插手纠纷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54329
核心提示:   1月9日电最高检今日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意见强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要求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
 
  1月9日电最高检今日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意见强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要求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和回答记者提问。
  
  王松苗介绍,意见强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规范改进司法行为,注重产权司法保护实效。包括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大程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等。
  
  王松苗介绍,意见强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如要求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确保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等。加强侦查预防工作,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职务犯罪。
  
  包括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注重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发现产权保护制度机制的漏洞和风险点等。
  
  意见强调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保障涉案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
  
  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产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对重大侵犯产权刑事案件、重大妨害产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建立健全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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