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电6日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消息:2016年,新疆兵团共拨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五项救助资金近6.6亿元人民币,兜底困难群众生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新疆兵团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建立与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五项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新疆兵团困难群众编密织牢了兜底保障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据介绍,2016年,新疆兵团先后出台《兵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兵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兵团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使困难职工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记者获悉,新疆兵团坚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兵团平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49元提高到395元,5.4万户低保家庭8.2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兜底保障。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拨付资金10598万元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继续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480万元,救助17.2万人次,并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疆兵团还落实《兵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兵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救助政策,认真抓好特困人员排查摸底和建档,下达救助供养资金698万元,明确了每人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救助供养标准,使新疆兵团2200余人的“最困难”、“最脆弱”特困群体得到了救助保障。同时,高效精准开展救灾救助,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亿元,确保受灾职工群众的衣食无忧。
消息称,2017年冬春期间,新疆兵团民政局相继下发《关于做好受灾职工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日又下拨冬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亿,对“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和灾民救助进行了安排,确保困难职工群众度过欢乐详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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