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澎湃新闻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及其代理律师王殿学、辜光伟处获悉,当天下午,河北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三名法官,主动约见了他们三人,听取了聂树斌家属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的理由;三名法官代表河北高院再次向聂树斌家人致歉,并表示会在合法的范围内尽量满足申请人请求。
据王殿学和辜光伟介绍,这是河北省高院受理聂树斌家属的国家赔偿申请以后,首次主动约见家属及代理律师,河北高院表示会对聂家属提出的每一个请求认真审查。
12月14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辜光伟、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河北高院当日决定立案受理。
这一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抚养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各项费用合计1391万余元。
张焕枝提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此次申请国家赔偿的事项包括7点,分别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336.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00元;赔偿受害人聂树斌被抚养人张焕枝、聂学生生活费至死亡时止,为被抚养人张焕枝办理养老保险;赔偿请求人因受害人聂树斌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钱及其利息;赔偿请求人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0000元;最后一点,则为请求原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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