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今天白天受弱冷空气影响,北京空气污染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持续性雾、霾天气减弱消散。受偏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今天至后天,华北大部分地区将有一次明显雨转雪天气过程。预计此次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累计降水量较大。
发布
近期降温幅度达8至10
昨天,北京地区继续受低压辐合区影响,近地层湿度明显增大,风速减小,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有中度到重度霾。夜间有雾,能见度1~4公里,局地不足500米。
市气象局预计,19日夜间北京地区自北向南开始出现小雨或雨夹雪天气,20日白天大部分地区将有雨夹雪转雪(北部地区为雪),20日夜间至21日白天以雪为主,21日入夜后降雪天气逐渐结束,北京今晚将开启40小时雨雪模式。
北京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降水量8~15毫米,降雪量可达5~8毫米(大雪),北部和西部山区局地有暴雪(10毫米以上);平原地区积雪深度可达2~5厘米,山区可达5~10厘米,将出现道路结冰。这意味着北京大部分地区过程降雪量可达大雪,北部、西部山区局地有暴雪,大部分地区将出现积雪和道路结冰。
在这场雨雪模式中,新一轮的大风降温也随之到来,降温幅度达8至10 。根据预报,21-22日北京地区将有4级左右偏北风,阵风可达6、7级。21-24日气温将明显下降,预计降温幅度可达8~10 ,22-24日白天最高气温-3~-1 ,夜间最低气温-9~-10 。24日以后气温缓慢回升。
今冬初雪提早一周报到
上个月北京西部的海坨山、佛爷顶、百花山不是已经下过雪了吗?为什么不算初雪?据气象专家介绍,在气象学意义上,初雪日是指北京市域内第一次出现较大范围降雪过程的日期,统计时段为当年10月1日至第二年5月31日。
定义为初雪日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其一是全市20个人工站中多于10个站点观测到有降雪现象。其二是城区5站(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观象台)均观测到有降雪现象,或城区5站中3个或以上站点观测到有降雪现象,且至少1个站降雪量0.1毫米。因此,上次海坨山、佛爷顶、百花山的小范围降雪,并未达到北京地区初雪日标准。
据统计,北京今冬初雪的到来时间较往年平均初雪日提早了约一周时间。北京常年初雪日为11月29日,但每年的变化差异很大。1954年以来,北京最早初雪是1987年10月31日,最晚初雪是1984年2月11日,相差百日。
我国遇入冬最强冷空气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明天至24日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将影响我国,中东部将相继出现明显大风降温和雨雪天气。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20日至24日,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将普遍下降6到10 ,河南、湖北、湖南、贵州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6以上。北方地区将有明显降雪或雨转雪,南方地区将有强降雨。
那么,寒潮来了该怎么办?据了解,寒潮是我国冬季常有的自然现象,它虽然带来了大风降温雨雪天气,但也能起到净化空气、缓解污染的作用。市民可添衣保暖,老弱病人,特别是心血管病人、哮喘病人等对气温变化敏感的人群应尽量不要外出。
应对
未落实扫雪铲冰单位将受罚
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委获悉,针对这次降雪,市城管委已召开扫雪铲冰指挥部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单位立即启动扫雪铲冰指挥调度系统,做好扫雪铲冰工作。在此期间,市城管执法局将负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发动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市城管委要求,各相关单位明确扫雪铲冰“一把手负总责”,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畅通,做好车辆、设备、物资和人员的准备,严格进行监督检查,把扫雪铲冰工作落实到一线,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环卫集团、公联公司和各区环卫中心等环卫专业作业队伍要加强扫雪铲冰应急物资储备,安排作业车辆和人员,确保长时间降雪人员充足,车辆设备可靠运行。特别是延庆、怀柔、密云、门头沟、房山等西部、北部山区要做好应对大到暴雪的应急准备。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单位在接到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雪预报时,就要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遇有扫雪铲冰蓝色(小雪)、黄色预警(中雪)时,应随时保障城市主要道路通行条件;遇有扫雪铲冰橙色预警(大雪)时,应在2小时内保障城市主要道路通行条件;遇有扫雪铲冰红色预警(暴雪)时,应在4—6小时内保障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城市高快速路及其联络线、重要交通枢纽,中央、市、区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通行条件。降雪结束后,要及时清除积雪残冰,迅速恢复市容环境。
督察
建筑垃圾运输车停止运行
在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市城管委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市级联合督导检查,对未落实停止土方施工和不按规定从事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现场督察,并要求整改。
在本次橙色预警中,对全市许可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抽查监测。
截至目前,市级督导组检查工地27处、城市道路220余条、车辆11台,发现查处问题工地13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台,约谈运输企业1家、建设施工单位8家。各区采取到车辆停放现场进行核查、给运输车辆贴封条、系统监测、联合督导检查等措施,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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