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4日是江苏省高考报名时间,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按照规定,逾期不予补报。但11月7日,今年46岁的江苏靖江人郑怀礼(化名)却接到一个让他无法接受的通知——他儿子无法报名高考。
不知所措的他不敢把结果告诉孩子,向孩子谎称“老师发来短信要你们抓紧复习期中考”,然后急匆匆赶到学校讨要说法。到学校后,他发现有相同情况的家长多达几百人。这所学校为江苏省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振泰高中”),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共有500多名高三学生没有报名成功。
承诺的“学籍”出了乌龙
11月4日,郑怀礼收到学校发来的家校通短信称可以进行高考报名,便陪同孩子去学校交了200元报名费。过了一天,学校发来短信要求7日下午2点至5点去教务处签字确认。
11月7日上午11点,郑怀礼正准备陪孩子去学校签字确认,临出门前却收到了学校发来的紧急通知,称“高二高三学生的报名事宜正在与市县两级教育局积极沟通,原定的今天下午确认时间延后,具体确认时间等待通知,承诺肯定不会影响学生的报名考试”。
郑怀礼的孩子今年19岁,2014年中考取得600多分,超过当时的省控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记者注),顺利考入江苏省靖江市斜桥中学,但并没有到这所江苏省三星级高中就读。
拿到斜桥中学录取通知书后,郑怀礼将孩子转到了振泰高中。振泰高中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的下辖市泰兴市,官网招生信息显示为“泰州市第一所民办高级中学”。
郑怀礼称转校原因为,斜桥中学是三星级高中,振泰高中是四星级高中——他在2014年的招生简章上看到振泰高中宣传是四星级学校。
据了解,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是江苏省评估院对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实施的一种等级鉴定。星级越高,学校越好。但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了解到,振泰高中并非四星级学校。
郑怀礼回忆,孩子在振泰高中正常入学,正常缴纳学费。平时学校也不收复习资料费,正常上课。但对于是否有学籍,他并不确定。
“学校讲了有学籍号,也保证有毕业证书,我不太懂,没太在意。”他表示,招生简章上有振泰高中的招生计划,他就认为不需要书面材料来证明是否有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后来,郑怀礼的孩子正常参加了学校军训和小高考(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记者注)。在他看来,既然参加了小高考,就可以顺利参加高考。
而来自江苏南通的家长王和彬(化名)的儿子2014年中考成绩没到录取分数线,花了3万元在振泰高中买了一个学籍,振泰高中要求王和彬儿子在当地一所高中借读。王和彬并不清楚儿子的学籍是否真的落在振泰高中,“我到学校讨个说法,具体怎么回事也不知道。”
目前,像郑怀礼这样的家长们每天担惊受怕,基本上都瞒着孩子,一方面担心瞒不住,一方面又焦虑能不能报上名。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被取消招生资格
泰兴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人戴先生接受采访时称,除了500多名高三学生没能报名高考外,振泰高中还有400多名高二学生未能成功报名小高考。“根据省里高考报名条件,振泰招收的这500多个学生不符合资格审查。”
泰兴市教育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泰兴市教育局目前正在处理,不清楚具体何时能处理好。
“振泰高中2014年便存在违规招生行为。”江苏泰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以下简称“职社处”)李处长介绍,2015年3月,职社处联合市级民政部门对属地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当时对振泰高中2014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发现,振泰高中2014年存在超计划招生的行为,即多招收学生,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年振泰高中的评估结果是不合格,下发处理意见要求其2015年停止招生。
实际上,振泰高中并没有停止招生。同年暑假,职社处接到举报,振泰高中仍在违规招生。
李处长说,接到举报后,职社处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发现振泰高中利用“泰州市振泰职业培训学校”的名号和外省一个职业学校进行联合办学、招收学生。由于培训学校不属于教育部门审批管理,职社处便将该情况告知泰兴市政府,让他们去处理。
今年,职社处再次组织对振泰高中2015年办学情况的评估,“发现振泰高中整改还是不合格,所以评估也是不合格。”因此取消了该校2016年招生资格。
李处长表示,从2015年3月发现其违规招生以来,振泰高中一直都没有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过学生学籍相关手续。
记者在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得知,201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里,泰州市振泰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为100人。
李处长透露,2014年振泰高中在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学籍的学生人数是112人,“只有这部分有学籍,算走正常招生流程进来”。
当时违规招生为何监管不力
对于振泰高中以培训机构名号招揽学生的行为,李处长认为这是“骗家长的”。值得关注的是,因培训机构不归教育部门管理,如果不来办学籍,教育部门也不好处理,所以泰州市教育局只能在发现有人举报、了解情况后,将相关情况和泰兴市政府对接,请他们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记者查询到,2013年7月,泰州市教育局、监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禁止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违规招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当时,泰州市教育纪工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概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地区和学校承担相关责任,负责处理相关善后问题。
在泰州市教育局看来,“振泰高中违规招生致使500名学生无法完成高考报名”这件事会让教育部门很为难。
“学校之前不来办学籍,现在冒出来要高考报名,按政策肯定是不能报名的。如果报名了,以后其他民办高中都效仿——平常不报学籍,给它招100人的计划,要招1000人怎么办?虽然我们也同情家长,但很多时候真没办法。”泰州教育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振泰高中教务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学校负责人已与泰州、泰兴两级教育部门前往省教育厅协商报名事宜,但能否申请成功还是未知数。
11月11日,振泰高中一工作人员介绍,教育局正在和省主管部门协商。当被问及2014年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时,对方否认,称“有些事情是教育局在操作过程当中违法,而学校没有违法”。
该工作人员说完便挂断电话,截至目前,记者未能再联系上对方。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泰兴市属于省管县级市,此事最终处理权还要看江苏省教育厅。目前省教育厅正在处理此事,11月9日泰州市教育局已有人专门接访,责成振泰高中对相关学生分类登记抄册,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虽然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强调公办学校不允许招择校生、民办学校招生必须达到录取分数线、民办学校跨地区招生也是违规行为,但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处罚政策在之前还是在之后有很明显的区别。
“如果在招生时就非常明确地强调这些规则,那事情就不会演变成现在这样。”他认为,目前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学生已经被学校录取了,这时候再去清退他不合理。此时,若政府部门和学校都不愿意承担责任,家长也不愿意被清退,那么事情就会变成一个僵局。
在熊丙奇看来,此事虽然是学校违规,但首要责任还是在政府组织、监管不力。
“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好招生规则没有,严格执行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没有?是等学校招完之后再来清退,还是让事情不了了之?”他认为,振泰高中招生违规行为从2014年拖到现在,政府部门首先应当拿出积极的处理态度。其次,在此事解决后,完善地方招生录取规则,制定当地公办、民办学校投档录取规则,严格规定“投档之后才能招生,不投档不能招生”。
熊丙奇表示,既然目前中考采取计划录取的制度,那么录取时就应该严格采用计划的方式。如果用计划录取的制度,却没有采取计划的方式,最后就会产生乱象。“政府部门要起到严密招生过程的作用,盯紧投档、录取、建档、注册环节,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一边是政府部门实行计划管理,另一方面又纵容学校违规超计划或低于录取分数招生,没有约束制度,那么这类问题就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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