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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叫停"拉链式"修路 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9  浏览次数:324
核心提示:央广网南昌11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江西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城市道路开挖计划报送制度,严格开挖审批程序,减少道路反复开挖。通知要求,各地各管线权属单位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安排,分
 
央广网南昌11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江西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城市道路开挖计划报送制度,严格开挖审批程序,减少道路反复开挖。通知要求,各地各管线权属单位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安排,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项目所在地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下半年和下一年度上半年的城市道路开挖施工计划。凡未列入道路开挖施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道路开挖。尽量做到合并施工,减少反复开挖。同时,江西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纵横点评:城市马路频繁“开膛破肚”,总能找到各种理由:今天埋下水道,明天铺暖气管,后天又埋电线光缆。马路修了挖、挖了修,市民不胜其扰。“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挖掘”,我们为江西为杜绝“拉链马路”做出的努力而叫好。但我们也要看到,城市建设规划不统一,建设单位没协调,惩罚机制不健全,根治马路频繁翻新这一城市病,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对“拉链马路”说不,需要各部门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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