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凤起)报道 据澳门妇女联合会消息:早前有毒驾者在友谊大桥疯狂逆驶,令社会哗言。议员黄洁贞书面质询《道路交通法》的检讨工作进度。
黄洁贞指出,根据现行《道路交通法》,在醉酒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质影响下驾驶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一年徒刑及禁止驾驶一年至三年。由于存在罚金代刑及缓刑等规定,徒刑往往能以罚款了事,令法规的阻吓力大大降低。
上半年醉驾77宗
据统计,交通意外酒精测试中,去年全年不合格率为百分之一点七五,今年至六月的不合格率为百分之二点○六,个案七十七宗,较去年同期增加十三宗,显示本澳因醉驾而导致的意外有上升趋势。当中属于酒驾分级中最严重的一级者(体内血液酒精浓度高于一点二克 / 升),竟占所有不合格个案的百分之六十八点八。事实上他们可能会神志不清,或已达兴奋和判决力下降的状况,对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威胁,数据反映本澳酒驾问题不容忽视。
她提到,针对醉驾及毒驾问题严重,社会一直有意见敦促政府修改生效近九年的《道路交通法》。至去年底,政府表示行政法务司、保安司与运输工务司正联手检讨《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其中就超速驾驶、酒驾、醉驾和毒驾的处罚方面,特区政府已委托澳门大学编写研究报告,并预计今年初有结果。惟至今一直未有结果公布,政府对有关修法更没有任何表态,令社会忧虑危险驾驶及路面交通问题,将无法得到有效的遏止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