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北京。继中秋节重开自驾游项目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十一”长假迎来客流高峰。发生伤亡事件的东北虎园处于关闭状态,但游客可在观赏区观看笼子里的老虎、黑熊。园方派了工作人员在铁笼旁维持秩序。(视觉中国/图)
自驾游线路可能让人产生麻痹心理和错觉,4年前事故中的司机也犯过同样错误;游客签的是格式协议,园方的一些安全保障措施仍然存在漏洞,风险和责任被转嫁到游客身上。
事发后,六辆巡逻车用轰油门、鸣喇叭等办法“共同驱虎”,16多分钟后才有人下车施救,死者的死因是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记者在办公区里看到一支枪,保安说是玩具枪。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称,园方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承担15%是基于道义的补偿;拒绝让当事员工受访,“自说自话没有法律效力,以第三方机关的调查为准”。
10月中旬,在事态看似将要平息之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的女主角赵青突然发声。
这个曾被贴上“作女”“小三”“医闹”等各种标签的女子及其家人首次向媒体详述事件的经过,并将矛头直指动物园和负责调查此事的当地有关部门。
2016年7月23日,赵青一家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行至东北虎园时,下车的赵青被老虎攻袭受伤,下车救女的赵母不幸身亡。
8月24日,延庆区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事发原因归结为这对母女的违规行为。
按照赵青的父亲赵文的说法,此前家属一度保持沉默,是因为女婿在一个敏感单位工作,担心网络炒作引起单位对女婿的误解;另外,他们原本期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督促下,与园方通过协商解决善后赔偿问题。但调查报告出台后,园方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当事双方,并进行了包括实地体验在内、为期两周的调查。
创新项目与危险先例
国家并未设立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
32岁的赵青是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曾在当地一家大企业做项目申报。丈夫刘元在北京市延庆区某单位工作。二人育有一个两岁多的男孩。
在出事前两个月,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赵青辞去原本不错的工作,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迁到北京,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赵青的父亲赵文和母亲周克勤均已退休。出事前一个月,周克勤也到了北京,她主要是来帮女儿照顾外孙的。这个孩子打出生后就一直由她来带。
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刘元经常出差,往往一出去就是十多天。7月中旬,在新近一次出差回来后,他和赵青商量着周末全家出去玩玩,以弥补对老人、孩子的亏欠。
在刘元一位朋友的推荐下,他们决定去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这个动物园离住处不到十公里,但他们从未去过。全家人此前也从未有过游览野生动物园的经验。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号称是全国最大的山地野生动物园,自1998年以来一直由一家名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经营。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与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同属“秦龙(国际)集团”。工商资料显示,该集团董事长李晓明曾担任两个动物园的法定代表人。
2002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设立了一个创新的游览项目——自驾游,允许游客驾驶私家车进入猛兽出没的园区游玩。根据其宣传材料,这是景区“最刺激、最新潮”的游览方式,可以“尽情地和猛兽零距离接触”,“感受那丛林野兽擦肩而过的心路刺激之情”。
不过,危险与刺激相伴。2012年10月27日,65岁的河南南阳退休职工刘女士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因下车小解被老虎咬伤。
同属秦龙国际集团、同样经营自驾游项目的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也出过事。2015年8月12日,一名自驾游的女游客在下车时遭到老虎攻击受伤,后不治身亡。
除了自驾游项目外,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还发生过多起虎伤人事件。在媒体报道中,游客爬与其相邻的野长城而误入东北虎园,这样的事情至少发生过三次,共造成两人被老虎咬死。2014年8月31日,该园一位巡逻员在猛兽区下车时被孟加拉虎咬死。
7·23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延庆区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的六部门联合调查组,并于8月24日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中说,关于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国家并未设立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
“生死协议”与“安全教育”
工作人员宣读完入园注意事项,用时仅10秒。
7月23日,根据事先商定的计划,赵青一家四口先去昌平一家4S店保养车,下午回程时去逛野生动物园。开车的是赵青,刘元坐在副驾驶,赵母周克勤则和孩子坐在后排。
他们乘坐的是一辆白色大众速腾 小轿车。这辆车购买于2015年12月,一直由赵青来开。赵青说,刘元人在部队,虽持有驾照,但平时很少开车。
大约下午两点钟,车开到动物园,刘元去买了3张成人门票和一张票价60元的“自驾车票”,由赵青驾车跟着前面的自驾游车辆依次排队入园。
在检票口,管理人员从车窗递给赵青一份表格和笔,让她在上面签上名字和车牌号,之后又收了回去。
“我以为就是登个记,看也没看就填上了。”赵青如此回忆当时的情形。她认为,即使当时自己想看表格上的内容,因为后面排队的车有很多,也没有时间认真阅读。
这份后来被戏称为“生死合同”的表格,从形式上看是一份协议,全称叫《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甲方是动物园,乙方是自驾车游园车主。
协议中写道,“自驾车进入园区游览,如发生对野生动物伤害造成的车辆损坏事件,后果由车主本人负责”;协议还列了包括“严禁下车”在内的4条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自负相应的责任。
广州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伟认为,赵青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首先,它的名称有误导性,会让游客认为协议内容只涉及车辆,而忽视有人身伤害的内容;其次,侵权责任不允许事前免除,且协议是园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免除园方主要责任,园方应提请游客注意相关条款,必要时予以说明。从协议“签订”过程看,园方违反该规定。此外,园方并无签字盖印将一份交游客收执,该“协议”不符合“双方达成一致,一方要约,一方承诺”的合同要求,该协议未依法成立。
2012年被老虎咬伤的刘女士与园方之间也有这样一份她原来并不知道的“协议”,因为在上面签名的不是她本人,而是司机。在后来的诉讼中,园方将这份协议提交给法庭,司机曾出庭作证,刘女士还是输了官司。
7·23事件调查报告两次提到赵青签过字的这份“协议”,此外还有这样一段文字:检票人员口头陆续告知了包括赵青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
不过,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赵青和刘元均否认,入园时有人对他们做过这番“安全教育”。
2016年10月13日,老虎袭人事件发生近三个月后,南方周末记者和同伴自驾车辆进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探访。买完票入园时,工作人员同样从车窗里递过“协议”,但并没有提示阅读上面的内容;待司机签填上姓名和车牌号后,又收了回去。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协议”名称已由《自驾车车损责任协议书》改为《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并增加了园方有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
在司机签名时,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一行宣读完了入园注意事项,包括“禁止下车”等内容,用时仅10秒,且声音低沉,很难听得清。
当天是工作日,入园的自驾游车辆并不多。南方周末记者因问了几个问题,稍稍耽搁了一会儿,另一位工作人员便过来催促“快走”。
“严禁下车”与“可以下车”
四年前的类似事件中,司机犯了同样的错误——让游客下车。
购买门票时,售票人员还随票送了刘元一张反面印有园区游览图的纸片。这其实是一张告知单,上面写有包括“严禁下车”等内容的文字。表明园方尽到了提醒义务,游客自驾游时不得下车。
事实上,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并不是所有地方都不准下车,而是“一会儿不可以下车,一会又可以下车”。
事发后,赵青的代理律师杨振忠曾驱车走了一遍该动物园。他注意到,一进园就是猛兽区,先是白虎园,车外就是老虎,当时确实非常紧张,警惕性也强;接下来是狼园,没有看到狼,便有所放松;然后又到了一个休闲区,在这里,游客是可以下车休息的。
南方周末记者一行也到过这个休闲区。这里有关在笼子里的老虎、熊等猛兽,但游客大都显得十分轻松,有人从销售点买来食物喂动物。
按照赵青的说法,在休闲区驻足之后,开了大半天车的她有点累,就让原来坐副驾驶位置的刘元替她开一会儿,两人第一次换了座位。
驶出休闲区约七八分钟后又是猛兽区。先是熊园。杨振忠说,由于熊的攻击性不强,特别是马来熊,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很是讨人喜欢,有的游客会忍不住摇下车窗逗它们,此时警惕性会进一步下降。
南方周末记者在熊园发现,有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站在不高的梯子上给一个隔离网刷漆。
事发后,延庆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王淑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除了有很多标示牌提示游客不要下车之外,巡逻车也会循环广播进行提示。
但赵青说,出事那天她并没有听到广播声,并称那天她开车时一直开着空调。天气信息显示,7月23日的最低气温是26摄氏度。
南方周末记者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发现,园区确实有多辆巡逻车,有的带有广播。但在车窗关闭(园区规定严禁开窗)的情况下,如果打开空调,无法听到外面的广播声。
赵青出事的东北虎园,位于猛兽区游园路线的倒数第二站。这里是园中惟一呈U字形的一个猛兽区,出事后一直关闭。按赵青的说法,它的路程比其他猛兽区明显要长。她只在门口看到一个警示牌。在出事之前,她一直没有看到老虎。孩子还问“老虎在哪”,外婆周克勤说“在山洞里睡觉”。
根据调查报告,停车的位置离东北虎园出口还有19米。在这里,赵青发现有一辆停着的巡逻车,这让她误以为此处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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