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战伟)报道 回顾近十年澳门检察院刑事案件立案统计,有关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的个案近三年都呈上升趋势,在2015年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的个案达66宗[1],是过去十年中最高。近年政府亦进行了相关咨询及认同有修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更声称下半年将把法案送至立法会,但法律草案却一直未见踪影,而本届立法即将步入最后一个会期,令人忧虑修法工作不能在本届完成。
因此,我强烈要求法务部门以最大的努力,尽快完成修改法案送交立法会,承诺在本届会期完成整个《刑法典》侵犯性自由及性自决罪相关章节的修法工作,更建议必须将非礼行为独立成罪;而对未满十六岁未成年人作出的性侵犯,必须以公罪论处;并要求全面审视性犯罪行为的刑罚幅度;对教育机构及职场单位制订性骚扰防治的指引;竭力为妇幼及受性侵犯者提供应有的保护及保障。
法规修订期间,政府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性犯罪”时应勇于举报,避免犯罪行为被隐藏;要加强对被害人的法律支援,协助受害人以自诉的方式向疑嫌人提起诉讼程序。在预防犯罪方面,促请警方多巡逻,加紧天眼建设,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