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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回应检察院拒上街协助执勤:个别单位可不参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 为创建文明城市,近日徐州要求100余家单位上街协助交警执勤,包括徐州市检察院等。昨天下午,徐州市检察院明确表态不组织人员协助执勤。事件引发关注。今天,记者从徐州市委宣传部独家获悉:对于个别单位
 
 
新京报快讯 为创建文明城市,近日徐州要求100余家单位上街协助交警执勤,包括徐州市检察院等。昨天下午,徐州市检察院明确表态不组织人员协助执勤。事件引发关注。今天,记者从徐州市委宣传部独家获悉:对于个别单位表示不参加此项活动,市创建指挥部做了相应安排,个别单位可以不参加此项活动,但仍要参加其他类型的服务活动。
徐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冯其谱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创建文明交通秩序,党员干部上街参与执勤,系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部分,属志愿活动,并非强制任务。作为司法机关,检察院有不参加该项活动的自由。
冯其谱坦承,在检察院公开发布该则消息之前,市委宣传部并不知情。不过他也表示,徐州市检察院也有自己的志愿服务队,也参加了前几阶段的志愿服务活动,并非对创建文明城市有抵触心理。“之前的工作重点是小区环境,他们参加了,现在是交通秩序,本来就是志愿活动,不参加就不参加。”冯其谱说,考虑到检察院到下半年,案量比较大,因此市委对此予以同意。他同时强调,徐州市检察院仅仅是不参与本阶段的交通秩序创建活动,接下来的志愿活动依然会参加。
今天中午,徐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徐州100余家单位上街“协助执勤”本身是一个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执勤的只能是交警部门。志愿活动不能是自由活动,为了有效组织,必须要有单位组织安排,因为是一个长期活动,所以每个部门在相对固定的路口参加对市民的引导工作,规范交通行为,是一种引导和劝说,单位的作用是对志愿者进行组织。
 
对于引发的争议,徐州市委宣传部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志愿活动主要是业余时间,有两个原则,一是不与本职工作相冲突,二是不与上班时间冲突。“对于个别单位表示不参加此项志愿服务活动,创建指挥部已经了解到情况并做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文明交通活动可以不参加,但是其他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仍要参加。”
记者注意到,此前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布的通知显示,各单位参与执勤的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7点到9点半、下午4点半到6点半,周六上午8点半到10点,下午4点到6点半。
徐州市委宣传部就此表示,引起舆论关注后,指挥部对于服务时间与机关单位工作时间重叠部分做了调整,把占用上班时间的部分去掉,确保业余时间参加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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