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业内关注已久的网贷平台监管办法宣告落地。今日下午,银监会联合3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借款人通过网贷平台借款的上限。
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暂行办法表示,要引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及普惠金融的本质。据悉,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曾强调“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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