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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6县2416万民生扶贫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1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中新网成都7月20日电 20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大会作了《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黄河在
 
中新网成都7月20日电 20日下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大会作了《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黄河在报告中指出,审计部门对乌蒙山片区3个市本级和9个县、大小凉山彝区22个贫困县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四川全省88个贫困县2014年至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75.96亿元,抽查项目2104个。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方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地质灾害威胁上取得成效。但仍发现不少问题。
首先,部分扶贫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由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报账等原因,16个县4.23亿元资金闲置超过2年。22个县的项目结余资金4976万元,未及时按要求盘活使用。
其次,部分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2416万元。39个县的部分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扶贫贷款贴息、危房改造、彝家新寨建房、扶贫搬迁等补助资金2785万元。13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将1458万元专项资金出借或用于与扶贫无关的支出。
 
再次,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60个县未完成2014年和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目标任务,至2016年2月尚有8055户未搬迁,占任务的24.7%。4个县的10户搬迁户在原地质灾害隐患区新建住房,或搬迁后仍处于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区。11个县的43个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比选,或未通过政府采购、“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采购,个别项目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单位围标,涉及资金4264万元。
最后,个别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如古蔺县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6.8万元。叙永县落卜镇4名村干部以“辛苦费”、“资料费”等名义,向1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收费2.45万元。南江县黑潭乡2名村干部以“跑项目”为由,向8户避险搬迁农户收取“待客费”1.2万元。
对上述问题,四川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1件,涉及金额3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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