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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法庭:未参与南海仲裁 也不为结果背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6  浏览次数:257
核心提示:中新社汉堡7月15日电 针对日前出炉的由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结果,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新闻官本雅明贝尼尔施克(Benjamin Benirschke)当地时间15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海临时仲裁庭与
 
 
 
中新社汉堡7月15日电 针对日前出炉的由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结果,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新闻官本雅明·贝尼尔施克(Benjamin Benirschke)当地时间15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海临时仲裁庭与海牙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都是“互不隶属”的关系,而只有海牙国际法院属于联合国机构。
当被问及“国际海洋法法庭是否为所谓南海仲裁结果背书”,本雅明·贝尼尔施克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既没有在仲裁案件中扮演任何角色,也不会“对其他国际性质法院或是法庭所作出的裁决发表评论”。
根据联合国官方资料,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作为一个特别法庭设立的。该法庭自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便存在,目的是处理在《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出现的争端。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谓南海仲裁结果公布后,联合国官方微博随即于13日声明表示,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海牙国际法院同时发表声明指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所谓的南海仲裁案。此前,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也表示对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实体问题不持立场。
 
本雅明·贝尼尔施克则于15日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四种可供选择的办法: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一个按照《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个按照《公约》附件八组建的特别仲裁庭。
“上述这些法院和法庭都是互不隶属的。”本雅明·贝尼尔施克强调,国际海洋法法庭与所谓南海仲裁庭无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日前表示,已经注意到联合国有关机构发表的上述声明。他强调,这再次说明,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国际法庭”,它的组成和运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谓裁决也根本不具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无效和没有拘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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