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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20年义务教育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2  浏览次数:370
核心提示:中新网7月11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
 
中新网7月11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在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
 
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
要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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