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如清介绍,在加强海上人命救助方面,我国负有南海大部分水域海上卫星遇险报警接收的职责。当获悉海上遇险报警信息后,海事部门都会立即派出专业救助力量,并协调社会救助力量、过往商(渔)船前往救助。海上人命救助的能力建设是我国长期致力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南海海域特点和实际情况,海事部门已专门在湛江、海南、西沙设置了3个救助站点,并长期部署专业救助船舶进行值守。多年来,我国已在南海海域,多次成功地救助了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遇险商、渔船和船员、渔民等共计3396人。
许如清表示,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我国在南海海域必须承担和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与职责。就现状而言,南海海域特别是南沙群岛附近水域的民用公益性航海保障设施明显滞后于航运经济发展。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