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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塑胶跑道新规:现场闻气味 不达标将暂停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3  浏览次数:275
核心提示:浙江2日发布了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使用的新省标。其在国家现行7个指标基础上,新增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对运动场地的使用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如验收合格的场地要安
 浙江2日发布了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使用的“新省标”。其在国家现行7个指标基础上,新增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对运动场地的使用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如验收合格的场地要安排2个月以上的空置时间,并引入了“现场气味评价办法”。
据介绍,该标准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部门共同研究、经专家论证出台。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现有塑胶跑道国内相关建设标准与场所实地气味感受存在差异,在国家尚未制订新的标准的情况下,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安全,需要对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管理。
近段时期以来,国内一些地方包括浙江省内个别学校田径场出现的新建塑胶跑道、人造草皮等环境安全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据介绍,目前关于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的技术指标,国家现行标准明确检测的为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7个指标,浙江“新省标”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
 
此外,浙江还要求加强新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的招标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各地、各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在竣工验收前邀请家长或教职工代表共同对合成材料面层成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检测部门对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挥发性气体含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新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要安排2个月以上的空置时间。
浙江同时出台了《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现场气味评价方法》,建议学校在使用时应综合考虑建成时间、天气、室外温度等因素,及时调整使用时间和频率。室外温度较高时,可在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分别对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气味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3级及以上的应暂停使用。相关评定小组为5人,由身体健康的在校教师、学生家长或校外专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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