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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检方回应"副局长放贷3000万":财产来源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5  浏览次数:350
核心提示:法晚深度即时 今年3月21日,网络上的一篇实名举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工商局副局长曲某持2750万巨额放贷的网帖,引起各大网络BBS转帖评论。6月21日上午,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马科长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对此事回
 法晚深度即时 今年3月21日,网络上的一篇实名举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工商局副局长曲某持2750万巨额放贷”的网帖,引起各大网络BBS转帖评论。6月21日上午,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马科长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对此事回应称,“曲福海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不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与此同时,一篇流传于网络的文章称,“正受理此案的阿荣旗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X山为曲讨债,其行为构成涉嫌滥用职权……一段录音中显示,李X山称曲福海为‘小舅子’”。6月21日下午,阿荣旗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接受法晚(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局纪委已接到关于李X山的举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进展
检察院:曲福海资金来源合法
针对“网传曲福海被举报持巨款放贷”一事,6月21日上午,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马科长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此案已结案,并向举报人下达了答复函。经检察机关初查后认定,“曲福海让相关人员借出的钱,其来源是合法的,未通过贷款或违法途径获得,故曲福海不存在持巨款放贷的行为。”
针对网络传言的“曲福海作为公职人员存在经商行为”质疑,马科长称,“曲福海与其妻子为一个经济实体。他的妻子养车、搞运输、开矿山为个体户,并且一直没有工作,所以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于2016年5月22日就此事作出的《答复函》中称:经检察院举报中心初核,根据调取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曲福海其资金合法来源,故不存在曲福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
今年3月22日,有网帖显示:“曲福海自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期间,将其所有的2750万元资金转至他人的银行卡内,通过其银行卡,对外进行投资借贷。期间已收回2395万元,尚余1260万元投资本金尚未收回。另外,曲福海的资金中,有2000万元系套取信用合作社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此后,阿荣旗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曾表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正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
纪委:存在公职人员不违法但违纪的情况
6月22日上午,阿荣旗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向法晚(ID:fzwb_52165216)记者表示,针对公职人员因存在违纪嫌疑被举报的,经领导批示,由相关部门或科室进行立案调查其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其中如涉嫌存在涉法涉诉的行为,将移送检察院审查。同时,如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行为,纪委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阿荣旗纪委工作人员还称,根据情况检察院判有当事人员刑事责任的,他们会通过案管小组移送到纪委,再由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当事人员被判刑的,移送到纪委,再由纪委对其进行双开。同时,也存在公职人员无违法行为,但存在违纪的情况。
审查期间 网曝阿荣旗经侦大队长为曲讨钱
就在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对曲福海案件进行审查期间,某知名论坛的一篇网贴又引起各大网络论坛纷纷转载,该文称,“李X山利用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便利,介入正常的经济纠纷,违法对当事人刑拘,先后多次组织在高速公路、在阿荣旗看守所、在经侦大队李的办公室,组织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谈判,为曲福海索要本金和高额利息……”
举报人公布一段录音还显示,一名叫“李X山”者与他人电话称:“曲福海那是小舅子,也有点名声。”
 
同时,举报人提供的两张短信截图中显示,自称“李X山”的人在与他人发送的手机短信中提到:“……赔偿的事还是没有进展。明天刑拘到期,这样按照张局上周四开会定的,下午向检察院报捕王XX”
6月12日下午,法晚记者联系到阿荣旗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X山,他对自己被人实名举报“利用公权力为人讨债”一事表示,“没有任何看法”,随即便挂断电话。
公安局纪委:已接举报 正在进一步侦查
6月21日下午,阿荣旗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接受法晚(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局纪委已接到关于李X山的举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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