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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裸条借贷":惩戒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8  浏览次数:371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在回应近期媒体报导校园贷款中存在裸条借贷的问题时表示,我们鼓励全社会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行为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在回应近期媒体报导校园贷款中存在“裸条借贷”的问题时表示,我们鼓励全社会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但是很重要的一条,我们对失信行为的惩戒要做到依法依规。
“如果你惩戒失信的这种措施本身不合法、不合规,那么这本身也是一种失信。”连维良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失信惩戒措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措施,这种强制性措施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还有一种是推荐性措施,也都是有政策依据的。
“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戒,必须在依法依规的框架下进行。”连维良说,如果他们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进行投诉,通过政府的监管部门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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