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经评估去年的财政状况,特区政府决定继续藉现金计划与澳门居民共同特区的经济发展成果。
本年度现金款项的发放,基本沿用去年所采取的方式及准则。根据规定,所有于2015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获发放现金款项。
据介绍,2016年度现金款项将于今年7月份开始发放,涉及澳门永久性居民62.3万多人、非永久性居民6.2万多人。特区政府将继续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领取敬老金人士、残疾津贴人士、经济援助人士、直接津贴的教职人员、领取助学金的大专学生、领取退休及抚恤金的人士、公共行政部门人员等发放款项,同时,将按出生年份顺序,分10个星期向其余合资格的澳门居民邮寄现金划线支票。
澳门特区政府于2008年起每年向澳门居民一次性发放现金款项,每位澳门永久性居民获发款项从最初的5000元逐渐加码至2014年以来的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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