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列入北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用教科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今后,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纸质教材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以及零售价格计算公式。出版单位根据计算公式确定零售价格。
具体而言,教材价格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计算公式为:零售价格=(印张单价×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单价×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另外,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教材成本变动等,适时调整教材价格。
该办法规定,针对未纳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免费教科书范围的纸质教材及配套的音像材料,均应由学生自愿选购,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将纸质教材与配套的音像材料捆绑发行、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
另外,出版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教材零售价格应当在教材发行前对社会公布。
据悉,去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已联合下发通知,将教材价格下放到省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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