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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新发案数量同比上升71%。今年第一季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7  浏览次数:301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 非法集资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去年新发案数量同比上升71%。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明显增多。今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银监会等十余部委召开
 

 

 

新京报快讯 非法集资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去年新发案数量同比上升71%。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明显增多。今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银监会等十余部委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公安部在会上透露了上述数据。

公安部:非法集资案往往以高利为诱饵

会议披露,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达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元,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市。

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相关机构给出了四点解释,包括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等等。

会议还提到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设资金池、未尽职调查、虚假发标和自融。具体犯罪手法有: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共众存款;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公安部在会上特别提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往往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在衡策,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此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曾提醒,投资者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时,一要看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三是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然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专家:要加快政府转型和金融制度创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丁建臣表示,在我国30多年制度变迁进程中,正规金融供给长期不足,作为非正规金融制度的民间金融应运而生,大量民间资金通过多种非法集资渠道进入房地产、高利贷等高风险领域。

非法集资案件为何在去年呈现爆发式增长,丁建臣认为,非法集资是经济发展中一种波动式的反应,如今经济和金融总量跟过去不一样,互联网时代信息、交易以及服务的三种功能也被非法集资所利用。

另外,近年来民众养老、教育、住房等生存压力以及对财富的保值需求加大,经济下行趋势明显,这些都为非法集资创造了天然的土壤。企业的生存压力大,困难企业依旧很多,融资需求增大,在社会诚信缺失的情况下,这些都为“骗子”群体的产生以及非法集资提供了条件。

 

 

如何有效处置非法集资?丁建臣认为,要加快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政府主导的正规经济过于强大,势必弱化民营经济的发展,迫使其求助于非法集资乱象丛生的民间金融。其次,要加快金融制度创新,鼓励国有控股银行等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

针对居民,要矫正居民家庭资产选择行为,普及居民理财知识,规范商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引导其为居民家庭提供财务分析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提升理财人员的专业素质。

丁建臣认为,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提升非法集资监管的能力,弥补非法集资监管真空,出台规范民间融资的系统性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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