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提出,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探索推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相关情况的公开,释疑解惑。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为避免僵尸网站的出现,意见稿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每周至少更新1次。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意见稿提出,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和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均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面公开可公开事项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政府都有哪些权力?遇到问题要找哪个部门?意见稿还提出,本市要全面公开市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缓解交通拥堵等重点领域专项责任清单。另外,加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到2020年,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单位覆盖率90%、数据开放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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