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麻某无意间得知,在神木县文广局电台任主播的乔某,利用主播身份开办了一所舞蹈培训学校。麻某说:“我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得知在文广局工作的乔某开办培训学校,并担任校长。为了印证事实,我亲自到这个学校看了看,发现学校的宣传语中提到了乔某的工作单位和职业,也就是神木县广播电台主播。”
随后,麻某先后向神木县文广局、县纪委、县工商局和信访单位进行举报。4月初,神木县工商局给麻某回复:神木县境内的舞蹈类培训班仅有13家注册登记,其他都是无照经营,这其中就包括乔某所办的学校。又过了几日,神木县纪委电话回复:乔某是党员,不是公职人员,不是记者,仅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解释说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是公职人员:从事公共事务、财政供养和有事业编制。
4月15日,神木县文广局书面回复了麻某,称在得知举报情况后,县纪委、监察局介入调查,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
4月17日,神木县文化执法大队林队长对华商报记者说:“乔某是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都得到核实,县纪委决定对乔某停岗停薪半年,要求她本人停止微信、微博及固定宣传栏目内一切涉及神木广播电台的内容,退出舞蹈学校的经营活动。半年后视表现情况恢复工作并调整工作岗位,今后不再从事电台主要节目主持工作。”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乔某的微博介绍,已经把原来的“神木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改成了“就职于神木人民广播电台”。拿到书面回复后,麻某说:“对结果很满意,我跟她本人无冤无仇,就是想要一份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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